又说:“也不会哄人,只会哄你。”
遇到宋眠风之前他一直活在苦恨里,直到遇到了宋眠风,才尝到了甜,也尝到了酸。
苦仍旧在,辣和咸也有,但那一点甜,足够他熬过漫长的苦恨,去爱。
宋眠风望向他,轻笑道:“……为什么是我?”
他问得漫不经心,像是随手往人心湖里扔了颗小石子,片刻就沉寂入湖底,不见踪迹。
可那到底是人心,不是别的什么地方,陆饮鸩怎能不认真回答。
“这个问题,很久以前我就回答过了。”
陆饮鸩亲吻他的眼睛、鼻子、脸颊、唇瓣,细碎的吻带着铺天盖地的爱意奔向他,“广宇浩瀚对我来说一钱不值,只有你这玫瑰——”
“是我凡尘命根。”
宋眠风迎上他笑意温柔的眉眼,故意问道:“玫瑰啊,那我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
红玫瑰和白玫瑰,朱砂痣和明月光,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可却永远有人发问……
陆饮鸩摸了摸他眼角的泪痣,像是点在花瓣上的白露成霜,凭添了一分艳色:“你知道都铎玫瑰吗?”
“红白玫瑰?我可当不起伊丽莎白这般的人物。”
宋眠风大概知道这段西方历史,只是王朝与王朝之间的顺序和关系,还有那些繁杂的名字,都叫人记不分明,只有结束红白玫瑰两个家族之间血腥动荡的争斗的那场联姻,至死浪漫,传说至今。
“怎么当不起。”
陆饮鸩语气温柔,笑得更是温柔,眼波漾开一江波光粼粼,月影摇曳,“亨利把红白玫瑰献给了他的王后,而我,将我的忠诚和荣光全都献给你——”
“我的爱人。”
陆饮鸩认真的,坚定的,一字一顿道:“没有别人,你是唯一。”
像是在对着神明起誓,更像是奉他为神祗。
国王的剑锋芒无双,披荆斩棘,平定动荡,摘下了白玫瑰,和红玫瑰一同献给王后。
那是一朵养在徽章里的都铎玫瑰,红是朱砂红,白是明月白,就像宋眠风,是世无其二的玫瑰花,是人间没有的季节,是烟火气,也是不染尘的风霜雪,大俗大雅,都是他,也只是他。
这情话虽然动听,但陆饮鸩心知自己答不对题,也想不出更好的答案了,便在宋眠风开口之前,反问了一句:“那你呢,为什么是我?”
宋眠风轻笑了一声,勉强放过了他。
“嗯,我这个人呢,浅薄得很,看人七分看皮相,三分看缘分。”
他伸手抚过陆饮鸩的眉眼,顺着脸颊,划过他的鼻梁,又往下,轻点他的唇瓣,像是用手指在细细的描摹他的这张脸,“你模样生得好看,我们又有缘有分,我见色起意,加上日久生情,所以是你。”
陆饮鸩吻了吻他的指尖:“见色起意,所以你对我是一见钟情?”
“也算不上吧。”
宋眠风沉吟道,“大概二见,或者三见?”
陆饮鸩被他这句认真思考后仍旧不甚笃定的回答给气笑了:“你就不能说两句好听的哄哄我?”
“一见钟情算什么好听的话?”
宋眠风环住了他的腰,哄他似的亲了亲他的唇角,“我对你是一见动心,二见动心,三见也动心,每每相见,都心动不已。”
“真的?”
陆饮鸩抱着他,下颌抵在他的肩膀上,怀抱被填满,整颗心也满足得不行。
“真的。”
宋眠风叫了声他的名字,用的家乡话,咬字吐词温柔又缱绻,“陆饮鸩,侬欢喜你。”
这句话收尾,恰似一声平地惊雷,恍然惊醒梦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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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