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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2页)

的匾额早被岁月侵蚀得褪尽了颜色,勉强卡在斗檐下,风一吹便吱嘎作响,摇摇欲坠。

离开庙口街的时候,蒋亦杰十四岁,刚好走过他短暂人生的一半。

记忆可真是会骗人!

在饱受着命运颠簸与善恶纠结的另一半人生里,他一次次回想起这条承载了所有童年欢笑的街巷,总以为是宽阔、辽远,一眼望不到头儿的……青色石板镶嵌成的小路平平整整延伸开去,两侧是高耸的红砖墙,爬满浓密葱郁的藤蔓。

在墙壁与墙壁之间,永远有一片湛蓝晴朗的天空。

就在那片没有一丝杂质的天空底下,年长八岁的大哥总是双手托住幼弟腋下,轻巧一举,就把小肉圆子似的蒋亦杰稳稳驮在了肩头,迈开修长矫健的双腿,在庙口街上来来回回自由奔跑着。

人声与风声从耳边呼啸而过,街旁的景物幻化成五彩斑斓的模糊线条,他常常被颠地晕头转向,却同时享受着飞一样的快乐。

在童年蒋亦杰的心目中,大哥不仅是庙口街上最神气最强壮的少年,更是他的航标灯和守护神。

大哥无所不能,无往不利,本领比孙悟空还要厉害。

只要挥着小手高呼一声“出发”

,大哥就可以带着他去任何想去的地方,做任何想做的事。

只要跺着小脚嚷一句“我要”

,无论什么稀奇古怪的玩具吃喝,大哥都会想方设法帮他弄到手。

时至今日,闭上双眼,还能清晰看到二十多年前大哥和朋友们在巷子里踢汽水罐的情景。

肥林,金毛飞,火女……所有人的音容笑貌活灵活现,犹在眼前。

那时的肥林,脸孔像只塞满了馅料的叉烧包,又白又软,眼睛小得几乎看不见,从早到晚嘻嘻哈哈笑着,嘴巴咧开一条缝,扁扁翘起。

他从小就是个扎实的胖墩,跑动起来浑身肥肉颤动不止,泛着晶亮的油光……

那时的金毛飞,还是个因头上长癞痢剃成了秃瓢的野小子,整天扯着正在变声的公鸭嗓骂骂咧咧,看谁都不顺眼。

遇到不认识的阿公、阿婆弯着腰提东西艰难爬楼梯,他会先嘟囔一句“老不死的发鸡癫啦!”

再咚咚咚跑过去,不由分说夺过重物,帮人一气送到家门口……

那时的火女,剪着参差不齐的短发,胸脯平坦,四肢有力,个头比金毛飞还要高出两寸。

她总是穿着修车厂肥大的工作服,不管打架斗殴或惹是生非,永远冲在第一个。

除了名字里有个女字,再看不出哪一点像女孩……

而那时的大哥,肩背挺拔,皮肤黝黑,虽不多话,但说出的每一句,都掷地有声,言出必行。

肥林挨了欺负,大哥代他出头,金毛飞捅了篓子,大哥替他扛着,火女离家出走,大哥拎着衣领把她押回去。

在少年们的簇拥下,大哥俨然成了一个意气风发的领袖。

若非命运捉弄,他们或许可以顺利长大,继承父辈们留下的小生意,在庙口街度过各自平庸却安稳的市井岁月。

可惜平庸与安稳,终究只是美好的幻想。

残酷世界的规则就是如此——总有一些人生来就是强大的,富有的,高高在上的,可以肆无忌惮去欺压、践踏另一些人。

而那些居于人下的弱者,除了舍命一搏,再没别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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