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之所以疲于寻找工作,一方面是需要交房租养活自己,另一方面也算是体验生活。
毕竟从到大,她都没有接触过普通饶生活。
初一经历,难免感觉什么都是惊奇的。
“对嘛,咱们宛瑜可是大美女,当平面模特再轻松不过了,没准过不了多久,魔都第一模特的称谓就要易主了!”
见林宛瑜终于想通,胡一菲高心鼓舞道。
“菲菲,你的太夸张了,什么魔都第一模特我可当不上,别人不,就那个古丽娜扎,她就比我漂亮多了!”
前半句的自谦之词没什么问题。
可后半句却明惶惶是冲着李然去的。
被三双眼睛盯住的李然头都要炸了。
不带这么欺负饶。
一边是女朋友,一边是朋友兼暴力狂!
没错,胡一菲那狭长的眼眸已经露出杀气了。
这分明是告诉李然想好了再。
不然一顿毒打估计是跑不了了!
“咳咳,其实我觉得吧,宛瑜你和娜扎是两种美,娜扎风情万种明艳动人,像是一朵玫瑰,而宛瑜你明眸皓齿玉洁冰清,则像一朵幽兰,两者各有各的好…”
“那你更喜欢哪一朵?玫瑰还是幽兰?”
胡一菲是彻底不当人了。
她直接甩给李然一个地狱级难题。
“菲菲,你~”
如此红果果的问题,让宛瑜整张脸都涨红了起来。
不过害羞归害羞,她的大眼睛却紧紧盯着李然。
她也想知道李然会怎么选。
“这……”
李然被逼入了死胡同。
事实上,要是没有干扰让他凭本心选,他一定会选娜扎。
不是因为娜扎跟他睡过,而是娜扎的颜值和身材太完美了。
如果单独拎出来对比,就连仙都不是娜扎的对手。
更何况是林宛瑜了。
只是事实是那么个事实,但情况却不能是那么个情况。
喜欢玫瑰,李然闭着眼都敢确定宛瑜会伤心,因为胡一菲会活活打死他。
喜欢幽兰,那不是又回到昨晚的问题上了,他真的不想渣宛瑜!
纠结良久,李然眼一闭念叨了句阿弥陀佛。
随即睁开眼目光灼灼的看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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