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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除妖者都不会喜欢妖怪,不过藏马觉得少女的眼神也许并不是在表达正义之士对妖怪的憎恨,在杀死八手之后,她也没有为难他和飞影……好吧,她根本是当他们不存在,直接走了。
不管怎么说,那名强大又神秘的“少女”
的确是救了他两次的救命恩人,在那之后他完全找不到她的任何消息,刚才她看上去好像不太舒服的样子,是出了什么事吗?
如今的藏马和曾经的妖狐盗贼有了很大的不同,以前的他冷酷、无情,但狡猾,那种理智的性格才适合在魔界生存,如今被母爱所感动的他自愿披上“南野秀一”
的外皮,他敛起锋芒,小心翼翼经营着人类的温情,所以他会感恩,他想报答芙兰对他的两次救命之恩。
遗憾的是普罗米修斯把芙兰保护得太好,就算是在同一个岛、住同一家饭店内,藏马接连几天都没能找到芙兰,自从第一天出状况,普罗米修斯没有再带她去看下面的比赛,藏马自然也见不到她。
为此藏马不免有点灰心,不禁思索她是不是已经出岛了。
就在藏马四处找芙兰的这几天,普罗米修斯一通电话,直升机马上从黑市运来好几只有点道行的妖狐。
妖狐是活了百年的狐狸变成的妖兽,不独独是魔界才有,只是随着工业发展,人间妖狐的数目越来越少,力量方面也差了许多,跟魔界极恶盗贼出身的藏马没法比。
以人间的妖怪而言,它们的水准算是好的了,为了活捉它们,暗黑掮客也下了一番功夫。
不过,当普罗米修斯把它们送到芙兰面前的时候,芙兰不高兴了。
好不容易才把妖力消化得差不多,正准备吃大餐呢,怎么又送妖怪来,这种零食吃了会消化不良的好不好?就算妖狐的血是培育植物的良方,可眼前这几只妖狐比起藏马来差多了,也不能叫我随便凑合啊!
妖狐的血对植物的吸引力取自它们的妖力,妖力越强,越能召唤出稀有强大的植物,姑娘我很挑食,这几只妖狐不够水准,我才不要呢!
普罗米修斯摸了摸嘴唇,果然还是要藏马吗?
芙兰无奈地打断普罗米修斯的沉思,不然真不晓得他又会做何等惊骇的事来:“好啦,你别费心想这些了,我说过我不要再吃妖怪的,妖力不好消化。”
“我认为你应该是喜欢妖狐的血,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可以专门培养一些妖狐,适当加以训练,等它们的妖力提升到藏马的水平再……”
“真的不用!
零食也就是拿来解解馋润润口罢了,又不能当正餐吃。”
芙兰不以为意:“只有灵力强的神族,对我才有作用,其余的我不想考虑太多。”
“偶尔吃点配菜是必要的。”
普罗米修斯摸了摸芙兰的头,解释道:“听我说,妖狐的血对植物本身有好处,即便它不能为你提供多少能量,可是它能改善你的体质,多吃点对你没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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