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这个人,用现在的话说,其实是个思想开明的文艺咖。
性格和善有趣,同朋友家人相处愉快,闲暇时,会在家泡上一壶茶,看喜欢作者的书。
他一直告诉我们,看书能开拓眼界,看书能获得知识,没有什么投资是比“”
付出更少,收获更多的了。
在我和盛珉鸥还小的时候,他总喜欢在睡前给我们读上一两篇他喜欢的文章,来抒发他无处发泄的朗诵欲。
他十分喜欢博尔赫斯的集,尤其喜欢里面一篇《事犹未了》,经常反复念叨他觉得精妙绝伦的选段。
“自打我有认知与认识的那天起,我从小就接受了那些所谓丑陋的东西,其实世界上本来就有许多格格不入的事物,为了共存而不得不相互接受。”
我想,也正因为他将这些词句奉为圭臬,才会觉得盛珉鸥的“与众不同”
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这世上本就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人存在,有善良的,便有邪恶的,有无私的,便有自私的,没有哪种性格是绝对正确与完美的,所谓“完美”
,也不过是合了大多数人的群罢了。
这么多年来,虽说不可能一字不差,但这篇文章的情节却如刀刻斧凿一般,深深印在我的脑海。
可能与作者出身哲学专业有关,博尔赫斯的文章经常充满了哲学主意的探讨,对死亡与时间,也有自己独特的看法。
跟我爸不同,我喜欢《事犹未了》里开头的一段,主人公在得知自己叔叔去世后发出的感慨:“我当时的感觉同人们失去亲人时的感觉一样:追悔没有趁他们在世时待他们更好些,现在悲痛也没用了。
人们往往忘记只有死去的人才能和死人交谈。”
生命易逝,特别在我爸去世后,这句话读来更叫人唏嘘。
亲人就该在他们活着时尽可能的对他们好,当他们去世后,无论是烧纸还是祭拜,不过是在给自己找心理安慰而已。
对于博尔赫斯的观点,我一直深以为然。
因此当我醒过神,猛然发现自己身处十多年前的家中,空气中弥漫着可口的饭香,我爸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我妈在厨房忙碌,一切和谐无比,脑海里不禁回荡起易大壮那句乌鸦嘴——我真的一枪死咗啦?
我将脸埋进双手间,手肘撑住膝盖,整个人凌乱不已。
好歹让我留个遗言啊,一枪毙命是什么惨绝人寰的死法?我三十都不到呢,这算夭折吧?
我死了盛珉鸥怎么办?他,他……他多数也不会难受太久。
这样想着,我的背脊一下更佝
偻起来,心中同时又升起一抹安慰。
我既难过于他不会为我的死悲伤多久,又欣慰于他可以很快回到正轨,继续按部就班地度过余生。
这种时候,他的性格缺陷反而就成了他幸运的地方。
“小枫,最近你怎么样?”
听到这一久违的声音,我浑身一激灵,抬头怔怔看向沙发上的中年男人。
我爸去世时也才四十多岁,可能死后的世界时间再无意义,他看起来仍旧一如从前,并未随着现实岁月流逝而变得苍老。
“爸……”
他翻阅着报纸,好像只是父子间寻常的随口一问,却叫我瞬间眼眶发热,声音都颤抖。
很多次我做梦,梦里也是和我爸像这样坐着,谈一些家长里短,分析一下时事新闻,做着现实中我们再也不可能一起做的事。
“我很好。
身体好,工作也好,最近……最近还胖了点。”
“那就好。”
夏露身边人都羡慕她,她不仅是上市公司的总经理,还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一个爱她的丈夫。只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一向最疼爱她的丈夫,竟亲手将她从悬崖上退了下去!好在上天怜惜,让她带着记忆重生到了性命被谋害的一天,这一次夏露决定,开启复仇开挂之路,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打脸虐渣,让害了自己的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团宠仙女人设1v1蜜宠一朝穿越,姜知绵成为姜家团宠,众星捧月,蜜罐里长大。然后,她给自己加上仙女人设之后,一切就变得疯狂了疼爱姜知绵的二伯上山,有野鸡飞到他锄头上,撞死了讨厌姜知绵的柳巧儿...
年过28岁,还不是虚岁,进宫13年从没睡过康熙一次,穿成这么一个老答应,琳琅觉得自己可以跳过宫斗,直接进入养老环节了本文已开启防盗,比例40,跳着看的姑娘们得等上一天了,麻烦大家了onnos买足一半章数...
简介彪悍兵王周天回归都市,美女纷纷暗送秋波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他不羁的外表之下,心底热血未冷,当昔日兄弟有难,组织召唤,他再次出征,一双铁拳,再战天下...
红药是个陶俑,某知名亡朝暴君昏君墓穴里的陪葬陶俑,像他这样的还有一万八千个。可惜同俑不同命,昔日一个墓坑的同僚们都住进了博物馆豪华恒温恒湿展示柜,他却被某个不开眼的盗墓贼偷梁换柱搞出了博物馆晋升队伍...
骚气预收我靠天生媚骨爆红娱乐圈穿书沙雕预收我靠主角说台词暴富俩都求收本文文案林临穿书了系统说,这是一篇霸总文,而他穿的身份是替身男配,戏份只占全文5,走完剧情余生便可随便浪系统等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