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策说,“时烨家里不管他,他辍学了。
钟正嘛刚刚上大学,迟来的叛逆期,一边上学一边跟着他闹,缺课太多还差点被退学,肖想家里也不让她出来玩鼓。
他们几个凑在一起,天天搞伤痛青春那一套。
那时候已经有飞行士了,但他们是散的。”
时烨看着盛夏道:“别听策哥瞎说,也没那么非主流,就是大家那会儿都挺迷茫颓废。
钟正肖想我们不是因为开心才一起做乐队,我们是因为不开心才凑在一起玩的,所以一开始很嫌弃对方。”
“后来我和谢红带着红雷乐队搞了一次巡演,他们也跟着去做了,48个城市,那是个冬天,因为要跨年,他们说自己都没家,让我带着他们出去。
那时候他们甚至……都没成年。”
时烨点头:“那个年代玩乐队,很酷很新潮,但也很难。”
高策举起一只手指,对盛夏说:“那时候一个乐队要做下去有多难,你根本无法想象。
所有人都必须再做一份别的职业来养着乐队,养着梦想,养着自尊。
我现在想一想,都不知道那会儿我们是怎么熬过来的。”
时烨拿着酒,突然笑了下,但没接话,只喝了口酒。
“青春期,一个个脾气臭得要死,有几年三天两头说解散。”
回忆起往事,高策表情变得柔和了些,“我试图说服他出唱片很多次,很多次,我说我捧你,我倾家荡产捧你,你一定会红,我签你,我把你捧到大红大紫。
我知道时烨一定会红,那时候我几乎是肯定的,他一定会红。
但这小子不乐意,我知道他只是喜欢漂着,喜欢弹吉他,喜欢把人比下去,说别人菜,说别人垃圾,喜欢被别人认可。”
盛夏听得很认真。
“就是那时候,谢红跟我说她想把酒吧卖了,她说她想去别的地方看看,去过别的生活,去帮助别人……我们大吵一架,那时候我固执,她也固执,闹得不可开交。”
“我觉得她犯蠢,她觉得我虚荣。”
高策摇摇头,“酒吧做不下去了,分账的时候都闹得很难看,算是撕破脸了,时烨知道。
那时候我太需要钱了,我就是想做出点什么来,证明给她看我能把大家眼里小众的东西推向市场,证明这东西可以赚钱,证明做这个能让我们有好的生活,证明我们可以成功。”
“飞行士发第一张专辑的时候,我问过时烨。”
高策点了支烟,“我问他,如果你永远不会红怎么办?他回答我说,他这辈子只会弹琴写歌了,不会再做别的。
我其实当时觉得很可笑,因为我像他那么大的时候也那样想过,但我失败了,所以我把希望放在他身上,他比我强。”
“我能预料到他们会红。
时烨的吉他封神,肖想年轻时打鼓的现场录下来你都不用修音,钟正是高材生,聪明又有想法。
最难得的是他们的形象那么好,万里挑一,飞行士不火谁火?”
“他红了,跟我想的一样。
红到……”
高策眯了下眼,“红到已经到了另外一个层次。
圈里圈外倒是开始喷他们了,说他们开始捞钱,做的歌越来越没灵魂,哪里还是乐队,明明就是偶像天团。”
盛夏本来想反驳,但面前的高策把杯子里面的酒一口喝完,突然对时烨道:“烨子,你还记得谢红是怎么跟我们描述她的理想的吗?”
“当然记得。”
时烨点头,“她说她是小地方出来的,知道农村里能玩的东西少,精神物质都很贫瘠,而精神贫瘠是最为可怕的一件事。
她说很多小孩子在青春年少的时候没事情做,就在游戏厅台球室里面浪费时光,甚至会去打架,飙车,吸毒,犯罪,扰乱社会。
她想填补那种贫瘠,因为她认为摇滚乐本质是会给人力量的,如果用音乐代替腐朽的东西,能给更多人一个精神寄托,她也希望摇滚和音乐能成为一个健康的情绪出口。
她还说过,自己一个人或许没办法改变很多,但力所能及地去试试看,去推广,去迈出一步,总会有一两个人会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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