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你肯定是完美主义者,有精神洁癖……”
“就说了这些?这明明全是夸奖呀。
全是白色,都是瞎的吗?这桌子和椅子不是棕黑的?”
钟弦说着坐到办公桌后的椅子上。
要怎么样去胜任一个总经理的角色,他其实没有去想很多。
他能坐上这个角色全凭的是他做项目的能力。
他并不急于对一个刚接手的公司,进行什么管理或改革。
先让别人去折腾着。
对于纵向管理者,他总归是强势的一方。
拿得住项目,震得住老板,要得来分红。
其它都是小事。
钟弦早习惯了被人议论。
从他学生时代起,他就追求在人群中被关注。
他十几岁搞乐队来玩,除了他真的是热爱音乐这一套之外,他也喜欢站在目光的焦点区。
感受到关爱与倾慕,虽然他从不相信这些关爱会真的对他有用,也不相信这些关注会真的走进他的生活中。
但至少可以麻痹他的感官,让他觉得他不缺少爱。
他就这样被各种议论包围着长大。
对于他最大的好处是,他对于别人的眼光似乎也接近无感了,也不会影响他做任何想做的事。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有趣。
同一件事,在心境不同的状态下,会有完全不同的感觉。
那一晚,大科少有的醉酒,在钟弦的沙发上醒来,钟弦一早就找了个理由将他支走,让他去工地办事。
所以大科在那一晚,并没有发现邓忆的存在。
钟弦并非有意要隐瞒什么,只是觉得也没必要解释什么。
何况那药酒几乎让邓忆在他的床上昏迷到中午才醒来。
邓忆第二次在他这里过了夜,从本质上来讲,和第一次没有什么不同。
钟弦莫名地,少有地,开始怀念少年时期,想起那些经过的朋友,还有和他一起搞过乐队的人,皮尔斯和飞碟。
他一开始没有搞清楚自己在怀念什么。
少年时那种简简单单就能开始的快乐,似乎来得很容易。
喜欢就是喜欢。
没有顾虑。
在现在充满防范的内心中,无论用多少热情来清洗,总是被诸多理由掩盖了愿望。
火苗像在湿木头上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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