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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智明挑着东西走了二十多分钟山路确实也累了,“那好,你来收,中午我给你做点好吃的。”
“嗯。”
作者有话要说:我自己也觉得平淡过头了,但是我已经习惯了平淡了。
这篇文写的不好,除了平淡还有啰嗦,而且狗血,总之,凑合凑合看吧。
智宣住在山里是有原因的,慢慢会知道,也可能有人猜出来了。
☆、有一种心情叫思念1
在这深山里面,叶智宣没有养家畜,也没去打野味,肉之类的东西都是真空包装的或者是保存比较久的香肠。
这一次来,叶智明带了一只处理干净的鸡,在屋里稍微坐了会就围着围裙进了伙房做饭。
叶智宣去自己种的菜地摘了两根嫩玉米,玉米和鸡肉一块炖鸡汤会变得香甜
看着伙房里的叶智明,余景然心里莫名地安心,还好叶智宣并不是一个人,至少他有一个疼他爱他的哥哥。
中午吃饭,余景然跟他们兄弟两坐一块,叶智明不住地给叶智宣夹菜,叶智宣说:“哥,待会你能不能把锦然送回去。”
“行。”
叶智明看向余景然,“你住哪里?”
余景然答:“T大。”
“那里不算远。”
余景然看了看叶智宣,在这里呆了四五天,提到要离开,他更多的是舍不得。
但是自己又不得不回去,现在自己的父母和朋友一定急得团团转。
下午离开的时候,叶智宣和小柒两个站在屋前,余景然拄着拐杖在栅栏前回头,“我下次可以来玩么?”
叶智宣顿了一顿,点头。
叶智明搀扶着余景然出了栅栏,走出了一段距离,余景然回了回头,叶智宣和小柒还在那个位置,看着他们离开。
看着那门口的人,余景然眼睛酸酸的,叶智宣转身进了屋里,余景然也转身离开。
林子里面有一条小路,但是杂草丛生,说明并不是经常有人走。
走了一段山路,余景然出了一身的汗。
余景然实在不理解叶智宣为什么要独自一个人住在这么偏的山里,“智宣他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这山里?”
叶智明沉默了片刻,“这个你没必要知道。”
余景然想起问叶智宣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也是很为难,于是他不再过问,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就看到了一条马路,马路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奥迪,是叶智明的车。
这条马路很少有车来往,蹲在这里十分钟,未必能等到一辆车。
叶智明开着车绕着像蚯蚓般盘旋在山脚下的马路,十几分钟就走出了这片山,山脚下则是城郊小镇。
穿过小镇外面则是繁华的都市,这片山处于这座城市的郊区,是保存地最完整的一片森林,既没有被开发成旅游景点,也没有过多的人涉足此地。
叶智明开车送余景然回到学校也不过用了一个小时,回到学校后,之前跟他一块去露营的同学欣喜若狂,父母也高兴地差点掉下了眼泪,余景然轻描淡写地说自己是被一户人家救了,因为腿脚不灵便,所以在他家修养了几天。
父母和老师同学也没多问,人回来就好,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脚上的伤口去了医院重新上药包扎,医生说再过一个星期就能痊愈。
当一切都安静下来,余景然躺在床上,想起那个住在山里的男孩,等腿上的伤愈合了就去看他。
余景然第一次不停歇地去想一个人,上课得时候会想,睡觉的时候会想。
学校医疗室外面大花盆里种着的几颗白菜,他看到后也会想起那个地方。
过了七天,余景然脚上的纱布拆了,伤口虽然没有完全愈合,但是基本上没有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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