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杨中元有些窘迫地看了一眼爹爹,然后小声道,“那天那个孟条来店里吃我做的面,说话不太好听,我怕他动什么歪主意,就找了个小子帮我也买了碗拉条子回来,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
周泉旭可不知道孟条曾经来过,此刻见儿子忐忑的表情,便觉得十分好笑。
“你啊,什么事都藏心里,让爹也替你分担一二吧。”
周泉旭摸摸他的头,许多年了,他一个人跪坐在佛像前,手里捻着一颗颗冰冷佛珠,想的却是儿子毛茸茸小脑袋。
虽然如今儿子已经长成高高大大的青年,但在他心里,那个可爱顽皮的傻小子,依旧不会消失。
杨中元抬头冲他爹笑笑,然后道:“其实咱们在这雪塔巷待不长,我也懒得分心去对付他,可别人都欺负到咱们头上来了,是个泥人也要生气。
爹,论做饭的手艺,他真比不上我,现在他生意好,不过占着吃食种类多,铺子时间长的优势,如果我不怕费事,多家那么几样点心,生意肯定会比以前好。
可是爹,难道我们就一辈子开小食摊吗?”
他说着,抬起头望了望院外的天。
丹洛位于大梁北部,夏日不及南方炎热,少雨多风,冬日却比南方寒冷,多雪少雨。
这里的天比帝京更蓝更高也更苍茫。
“爹,你有什么梦想吗?”
杨中元问。
周泉旭见儿子一脸认真,跟着笑出声来:“我啊?你爹我是农户出身,小时候家里吃不饱饭,我那时候就想将来长大了挣了钱,我买上它一百亩好田,请人给我种地。
十来岁……我去了杨家,一开始我想着,等以后攒够了月银,我就来这里开个小铺子,然后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后来,我有了你,我每天每天都盼望着,你能长成一个好孩子。”
他身体仍旧没有好起来,声音轻轻慢慢,却仿佛夏日里的甘泉,流进了杨中元的心田。
“你看,你现在长成了好孩子,我们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小元,爹已经没有其他的梦想了,我现在唯一盼望的,就是你自己过得幸福,你高兴了,爹就高兴。”
他这一席话,说得杨中元眼眶都湿润起来,他有些哽咽道:“爹……我高兴,我现在每天都高兴,等你治好了病,我们就离开这里,天高水长,哪里都能成为故乡。”
是的,当曾经的家园不想归去,那不如自己给自己找一个故乡。
杨中元打一开始从宫中出来,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现在他自己靠手艺活吃饭,又有程维哲答应与他一同创造事业,他曾经藏在心底的朦胧想法,也渐渐成为了他的梦想。
“爹,我见过这世间最奢华的一切,”
杨中元轻声说着,他嗓音没有多少怀念,更多的,则是对那些极致的富有与权力的向往,“爹,以后我带你去永安宫瞧瞧,进了那个地方,我才知道杨家祖宅有多么小,我才知道丹洛其实不过是一个北方城市。”
年幼的时候,杨中元以为丹洛是世间最富饶的城,他从小锦衣玉食,也总认为杨家是世间数一数二的富有。
可是一遭进宫,却彻底改变了他的眼界。
原来,大梁幅员这样辽阔,原来,皇宫那样富丽堂皇,更原来,世间有那么多大商贾,他们宝马香车,他们金玉满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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