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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瑾连一丝一毫的目光都吝于分享给指环,青年将林凌的反应尽收眼底,面上一点儿心疼指环的情绪都没有,仿佛受损的并非那般贵重之物,而只是路边十块钱一枚的货色。
他无所谓地耸肩:“我可不是叶珩那个伪君子,这种玩意儿对我来说就是一个玩具,明白吗?我的少尉,我不是那么循规蹈矩的人,你如果不说,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开口——你可以试试。”
金发青年的语气并不严肃,甚至并不认真,看上去像开了个无足轻重的玩笑,笑嘻嘻的。
可林凌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叶瑾已经变了。
他不再怯生生地,不再张牙舞爪地叫他林凌,他叫他少尉。
林凌并不想挑战一下对方口中的后果,他试着找一个狗血的借口:“一开始我失去了意识,被人救了,还失忆了……”
叶瑾闭上眼睛,好像在听,又好像没有,他像是觉得那个椅子不太舒服,站起身来一把将椅子扯到黑发少年身边,又靠着他坐了下来,比了个继续的手势。
林凌一开始还挺认真地胡编乱造,但他很快就明白了叶瑾并不是当真要听这些理由——他只是随便找个机会来听他说话,或者来虐待他。
因为林凌已经越说越离谱,而闭目养神的叶瑾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将这个离奇的“林凌宇宙流浪记之一路逆袭”
照单全收,只在对方说到结尾的时候竖起一根手指悠悠地问他:“渴了?”
林凌:“……”
——他想说敲你马,听到没,敲你马。
叶瑾示意小机器人给林凌续了一杯龙吟,而后换了个姿势靠着,对林凌说:“你继续说。”
林凌:“…………”
——臭小子你以为听故事呢?
叶瑾冲他厚颜无耻地笑了笑。
他倒是也并非刻意为难林凌,他只不过是想起了一些事情,然后想听林凌说话。
因为当初林凌也是这么对他说一长串话,然后还会温柔地对待教育他。
叶瑾已经不记得贫民窟里发生的一切,不记得他的童年,但他同时也记得很多事情,记得很多很多林凌早已遗忘的事情。
——林凌肯定已经忘了,但叶瑾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
那一天他从一个陌生人手中得到了救赎。
叶瑾从懂事那天起,就生活在了贫民窟,陪伴他的只有那一块玉佩——他将那块刻有自己名字的玉佩藏得很深,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相信他还有那么贵重的东西。
叶瑾隐隐记得自己应当有个了不得的身份,可当他仔细去回忆的时候,却什么都想不起来,只觉得头疼欲裂。
他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活着,依靠本能进入了沙漠,每日茹毛饮血,苟且偷生。
直到他在睡梦中被一只硕大的蝗虫袭击。
有一个好看的陌生人救了他,给他吃和喝的,还说要将他带离混乱贫穷的沙漠。
当那个陌生的年轻人笑着问叶瑾,他愿不愿意跟他走的时候,叶瑾犹豫了很久——他不是在纠结自己想不想跟他走,而是在害怕对方会后悔,再次将他抛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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