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把脸凑到他面前,脸颊下边有一串湿漉漉的水珠挂着,有点痒,伸舌头舔了些。
奕炀顺着兔子的眼睛,视线慢慢下滑,落在被乐言自己舔红的唇瓣上。
奕警官喉结滚动,嗓音温柔,“宝宝,说什么?”
“要不要尝一尝,真的是咸——”
奕炀凑近,吞下乐言之后的话。
和他想的一样,乐言的唇瓣只要红彤彤的吻起来触感就会特别的软。
而且这只兔子这种时候会很乖,基本任人摆布。
眼泪是咸的,只有快乐的人才不知道。
-
兔子这几天心里一直记挂着被他放生的实验兔,每天都会问一遍,但奕警官周六都还在忙,周天才有空带他过去。
那小山坡在江北大学两公里左右的地方,背后连着一座更高的山,虽然实验兔本身能活下来的概率就不大,这一处至少避开了人烟,还是有一线生机的。
乐言带了苜蓿草、兔粮、蔬菜和一些小白兔能吃的水果。
可在这一片草堆堆上,他没发现兔子留下的半点踪迹。
前两天还下了雨,把实验兔离开时的脚印都冲没了。
奕炀陪他往里走了两三百米,越过溪流,往上就是另一个更高的山。
靠近不了,荆棘丛生。
乐言没继续往里走,而是绕着附近的草堆找,叹道:“我以为它们走不远呢。”
难道是因为那天他放走这群兔子的时候,说的那句不跑就要死翘翘吗…
奕炀怕他放心不下,教他把带来的东西零零碎碎放在有可能出现兔子的草丛堆里。
“小时候邻居家的小孩养过兔子,就是那种白白小小的幼兔,他们家后院就像这里一样,有高高的草丛,后来他养的白兔都跑了,越过栅栏后边就是山林,他想,那几只可都是家养兔子啊,自己在外面怎么活?”
乐言跟着发愁:“对啊,家养的...怎么活?”
奕炀放下手里那把苜蓿草,拍拍灰走过来牵着乐言的手,“大概半年吧,他放暑假回来,就在自家后边那片山林里,远远看到他养的白兔。
它们啊,不仅把自己养活了,还变胖了不少。”
听到这儿,乐言眸光一亮,“老公,那你觉得我选的这个地方,可以让他们长大长胖吗?”
“当然可以啊,它们才到这个地方,得先熟悉环境,等它们把这里当成家,我们再来看,说不定能见到肆意的它们。”
“肆意...可以肆意...老公,你说话真好听!”
乐言就地坐在草坪上,他想起了银戈山。
当时费力爬出来的时候,他其实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兔子望着山林,望着潺潺溪水,问:“老公,是不是所有的生物都有很顽强的生命力啊,这种顽强就连我们大脑自己都不知道。”
所以才会时常想,完蛋了。
过不去了。
要死了。
奕炀点头赞同,盘腿坐在边上,一只手揽在乐言肩上,轻轻捏了捏。
他说:“生命的顽强是自然界的一个奇妙之处。
其实许多生物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都展现了出乎意料的生存能力。
在无望的环境里,找到生的机会。
这种顽强,是绝境中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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