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髙熙道:“也许它的愿望并没有这么难,可能只是想见一见吴老而已。”
“是吗?”
陈凡皱了皱眉,打开车门走了出去。
吴先生站在门内,一脸憔悴地看着他们。
“真是抱歉,昨天我们回来的路上,我爸爸不小心摔了一跤,被临时送进来医院。
我留在这里通知你们一声,医生说他大脑中的记忆片区大范围损坏,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还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不能和你们外出了。”
陈凡愣在门口,惊讶地看着他。
“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吴先生为难地点了点头。
“是的,很严重,刚开始的时候连我们都忘记了,你的那位朋友,他可能也想不起来了,要不然你们把那个人带过来医院?”
陈凡摇了摇头。
“不用了,那位朋友也出了一点事,不能过来,那我们和你一起去医院看看吧。”
吴老的病情比吴先生说的还要严重得多,医生说本来他只是中度老年痴呆,但是因为摔了一跤,病情已经发展成了重度,就连一些简单的事情都会忘记。
吴先生的妻子坐在床边嚎啕大哭。
“都怪我,要不是因为我不小心,爸也不会摔跤。”
看着手忙脚乱的一家人,陈凡心里不是滋味,告别了他们几人后和髙熙一起出了医院。
“所谓造化弄人,其实世间生灵都逃不过。”
从二楼的窗子看下去,那只斑点狗就蹲在树林里,面朝着门口的方向。
很多时候,它都是以同样的姿势,同样的目光在看着同样的方向。
陈凡就在二楼看着它,不知道那只狗能看多久,脑海中再次回响起了老汉的话。
那只狗啊,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忠心的狗,就连人也没有这么乖巧的。
吴老走丢的正好就是这个季节,他来到平民窟的时候,那条狗就亦步亦地跟在他身后。
又瘦又高,身上还长着疮疤,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得了病,才会被以前的主人丢掉的。
平民窟的人都是流浪汉,有老有小,虽然不至于会杀人放火,但抢东西常常会发生。
吴老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好东西,才进来第一天就被人抢走了,只剩下一件单衣。
不过他这人也不在意,很快就捡了几件破衣服穿着,很快就像真正的流浪汉了。
不过穿的是解决了但这里的人却很少能吃饱。
若是有人施舍,就能吃一顿饱饭,若是没有,那就只能饿肚子了。
大家都这样,只有吴老不同。
有时候要是没有吃的,那只狗就会叼来一些吃的,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拿来的,整个冬天,吴老愣是没掉一斤肉。
吴老对那只狗也是掏心掏肺,怕它冷了给他穿衣服,给它洗澡。
时间一长,它身上的疮疤也好了,越长越漂亮。
平民窟里不少人都吃不饱,很快就把注意打到那只狗身上的,说是要把它抓来吃了。
吴老哪里愿意,拿起身边的棍子就和他们打了起来,那次还差点受伤了,最后怕闹出人命,才终于罢手。
从那天起,凡是有人来抢吴老的东西,那只狗就会冲上来撕咬,若是有人敢欺负他,下场就更惨了。
那还狗的凶名,让所有人都不敢把歪主意打到吴老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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