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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嘴角抽了抽,余末一咬紧牙关点了下头,再抬头时换上一副羞涩的模样,支支吾吾地说,“那个,你、你不许笑话我。”
“咳,大家都是男人,我懂的。”
阎征摆了摆手,脸上露出理解神色,然后一屁股坐回到座位上,特别体贴地抛出一句话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你继续看吧,我绝对不会再打扰你了。”
直到这时候,余末一才松开了手,垂眼看了看电脑屏幕,心里松了口大气。
屏幕中的游戏界面和阎征那台电脑上所显示的画面一模一样,而站在林子里的小术士头上挂着的称谓正是“洪星阎王的徒弟”
。
☆、第十二章
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正如余末一喜欢阎征,自从遇见了对方,他便懂得了心动的感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脑子里装的全是那个人,心里想的也全是那个人。
好像喜欢上了,就再也忘不掉了。
每当余末一回想起他和阎征第一次相遇时的情景就忍不住发笑。
其实早在两年多以前他已经体会到一个人若是犯起二来有多么令人啼笑皆非,而对方那副二愣子形象从此便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中。
记得那年他正在读高二,因学业紧张,精神压力大,搞得他天天睡眠不足,总是战战兢兢的,生怕一放松成绩就会掉下去。
那时候除了学习他没有心思做任何事情,在他看来,哪怕多吃两口饭或者把自己稍微打理一下也是严重地耽误了学习时间。
由于长期不好好吃饭,他瘦得像黄花菜似的,脸色泛着营养不良的蜡黄,刘海长至盖住了眼皮也懒得去修剪,脸上还戴着一副样式老土的近视眼镜,他当时的形象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而就是在他最丑的时候偏偏迎来了他和阎征的第一次相遇。
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他像往常一样下了晚自习后便骑着自行车匆匆忙忙地往家里赶。
大概是骑得太快、赶得太急,他和一个突然从小巷里冲出来的人撞到了一起,当场摔了个人仰马翻,整个自行车几乎都压在了他的身上,而就在他倒地的时候,他的小腿被地上的石子划破还渗出了血,一时疼得呲牙咧嘴,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那个被他撞到的人倒是没受半点伤,安安稳稳地站在原地。
对方打量了他一会儿,眉头渐渐揪起,嘴上喃喃地说道:“你把我撞了,反倒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碰瓷?”
他听后大惊,生怕对方误会,赶紧推开压在身上的自行车,颤颤巍巍地爬起来,双手合十又是解释又是赔礼道歉。
他说自己不会做这种无赖的行径,只是不一小心摔倒在地,他还诚恳地说了声对不起,希望能得到对方的谅解。
哪知话还没说话,那人就像见了鬼似的用手指着他的腿惊讶地大叫,“哇!
你的腿流血了!
这回真的能敲我一笔了!”
他顿时感到哭笑不得,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正打算说点什么使对方安心,可嘴还没张开,那人丢下一句“你在这儿等我一下”
便跑得没影了。
看着空荡荡的街道,他半天回不过神来,心想那人该不会怕被他赖上了所以干脆溜之大吉?
轻轻地叹了口气,他扶起自行车,慢慢朝家的方向走去。
可还没走多远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喊,“喂,那个碰瓷的,你别走,等等我。”
嘴角止不住抽了抽,他转身望过去,果然看见刚才被他撞到的那个人提着塑料购物袋大步朝这边跑来,刚跑近就开始埋怨起来,“说了让你在这儿等着,你就应该乖乖地等着,为什么要走啊?难道你在害怕什么?可又有什么事儿值得你害怕的?我都不怕被你讹钱,你一伤者有什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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