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完背起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哄着我睡觉!
婚礼是在一个很高级的酒店里举行,安承希把他布置得像个天堂一样,长长的地毯两边,放满了他喜欢的香槟玫瑰,我有想过放我喜欢的红玫瑰的,但这似乎跟我白色的婚纱有点不搭调,最后就放弃了。
捧花我选的也是香槟玫瑰,倒不是为了协调我白色的婚纱,而是香槟玫瑰的花语是:我足以与你相配。
所有的人都说我跟他不相配,我偏偏要配给他们看。
化妆的时候我对顾菲菲说:“等一下扔捧花的时候我扔给你,你要积极点去接!”
她挥挥手说:“免了!”
看来这个女人一点都没有被我的幸福刺激到,到现在还是不想结婚,不过……看着正从外面进来的李明汉,我相信终有一天她会被某人打动的。
《结婚进行曲》悠扬响起,穿过长长的地毯,我爸爸把我的手放到安承希手上的时候,非常郑重的警告:“以后一定要好好对我女儿!”
安承希非常诚恳的说:“我会的。”
一切的程序都按照标准进行,一场在我梦中完美的婚礼。
顾菲菲老是取笑我问:“做灰姑娘的感觉怎么样?”
好吧,就算我是灰姑娘,但是我没有灰姑娘恶毒的姐姐和后母,却有疼爱我的家人和一群对我真心的朋友,我还有两个孩子,我从此还和我的王子幸福的生活在我们的别墅里,我比灰姑娘还要幸福很多。
拍照的时候,我搂着安承希的脖子甜甜的叫了声:“老公!”
他转过头来温柔的笑着看我,然后在我的唇上落了一个吻,接着小声的对我说:“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是他对我说过的最肉麻的一句话,但为此一句我愿意此生一生一世死心塌地的爱他。
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此生我愿意和他白头偕老。
作者有话要说:接下来还有两个番外,安承希和于灏篇的,明天和后天贴出来,请耐心等待吧。
安承希篇
-----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携子之手,与子成老
在我认识她之前的人生,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栽在这样一个女人手里。
长得有点姿色却算不上倾国倾城,没有令人印象深刻的才能也没有很好的个性,优点不多毛病却一堆:拜金,爱哭,爱闹,爱闯祸,做事迷迷糊糊,少根筋。
这样平凡的女孩,我却喜欢有她陪在身边,希望抓着她的手过完下半生。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她念书的大学里,我迷了路,周围的地方却没有可以问路的人。
但是再一转头,她就出现在了眼前:在大冷的冬天,穿着薄薄的白色旗袍,冷得簌簌的发抖,一双白色的高跟鞋,穿在脚上走起路来摇摇晃晃。
我暗暗觉得好笑,十八九岁的姑娘,连高跟鞋都不会穿。
我走过去拍她的肩问她出去的路。
她从转过头来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盯着我的脸看,我心想或许又是一个爱追星的花痴,我反正也被人看惯了,既然她喜欢帅哥,帅哥请求帮忙她应该会毫不推辞才是。
她把路说得过于曲折又难懂,我完全听不懂到底应该走那个方向,我想干脆让她带我出去。
...
上辈子,她爱他如命,失去自我。一朝重生,她只想好好爱自己。胖她可以减肥懒她可以改谁知前世渣夫却步步为营,宠她宠到上天入地,无人能及的地步。顾知衡顾太太,过来,我们做点可以生孩子的事情。...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机械飞升当真不痛?血肉苦修当真无用?是什么让深空的武器堡垒静静悬浮,是什么让暴躁的怪物成群出没。为何少女失声痛哭?为何妖灵半夜叩首,血流成河?巍峨遗迹,地底火山,广袤沙漠,海面上飘着的紫色花朵。气脉极限。仙人之躯。苏北凝望着眼前的虚空巨兽我真不是你们以为的天才,不知我顶不顶的住。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真不是你们以为的天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四九城大杂院,孩子老婆热炕头。大锅菜小锅台,煎炒烹炸煮炖焖。何雨穿越成为了何雨柱,从一个工厂食堂的厨子,成为四九城的厨神。与老婆文丽,风风雨雨走过五十年的四季变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