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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顾明珠的眼里,叶风子绝对不应该是这样的状态的,因为她一直都是超级乐观的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超级聪明的一个人,每次见到叶风子都如同打了鸡血一样的振奋,什么时候见过她这个样子。
“你来看什么人?我记得你在杭城没有朋友?”
“一个故人而已。
不过现在只有我记住她了,她却已经早就忘记我了,在我功成名就的时候忘记我了。”
叶风子再次长叹了一口气了,手捏着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叶风子十分的青涩,是和一个女孩子的合影,那个女孩子还抱着一个布娃娃,很大的大熊。
而他们两个人都举着一个很大卡片,上面是叶风子龙飞凤舞的签名。
“这个是……,就是你的那个故人,看样子是你的粉丝?”
因为顾明珠看到背影还有横幅,上面写着“欢迎叶大临幸台湾!”
“恩,算是吧,她是我的大神读者,从我写第一篇文的时候,就追随我。
那个时候我还不是很红,还是一个很透明的小作者,没有什么粉丝群,那是一次我去台湾做活动,她竟然还帮我找到了一批友人来顶我。
你瞧瞧,当时我出门还没有带笔的习惯,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竟然有人会买我的书,会让我签名。
这个是我用唇膏签的。”
叶风子指着其中的签名说道,那个时候她真的的一点儿都不红,可是依旧有读者支持她。
她在那个时候遇到了何可人,一个有着如茉莉一般的清淡的女子,那个女孩子笑起来很美,如江南春雨一样柔美。
叶风子至今都还记得她笑着对她说道:“叶大,你真的来台湾,我终于见到你本人,实在是太好了,激动ing。”
那个时候的陈可人还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她们初次相见,台北还下着雨,还有些寒冷,可是叶风子觉得当时实在是太美了。
“哦,看样子你和她关系很不错,后来怎么了?她生病,过世了?”
这是顾明珠首先想到的事情。
叶风子却摇头:“没有,她没有过世,也没有生病,她只是把我忘记了而已。
我和她曾经在一起八年,一场车祸就让她彻底把我给忘记了,而今她要嫁人,嫁给一个男人,顾明珠,你知道我是多么的痛苦吗?我们没有矛盾,我们从未争吵过,我们曾经那么的好,一场车祸就改变了一切,就让她忘记了我。”
叶风子依旧还记得当初陈可人知道,她们两个人是恋人的时候,那种惊恐,本来她的父母就相当的反对,现在好不容易有这样的机会,自然是努力的将她们两个人给拆散了。
“忘记你了?”
顾明珠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是啊,把我忘记了,本来好好的,现在一切都变了,你说我能说什么,其实我现在很伤心。
我写了那么多悲情的小说,本来以为我的人生没有悲情,因为我有她,可是现在看起来,现在一切都是悲情了。”
叶风子笑着摇了摇头:“也许是我的有些读者说的对,我迟早都是要遭报应的,写死了那么多的人,怎么可能有幸福!”
叶风子说完,竟然就蹲在地上大哭起来。
那么的难受。
“风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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