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天亮在他温热的气息中偏过脸,不动声色地嗅了嗅,没有发觉酒气,心里有一点高兴:“猪蹄?猪蹄行……我也没有什么特别想吃的。”
金盏将目光转向天花板继续琢磨菜谱:“或者吃红烧猪蹄?可是已经入秋了,还是喝汤好一些……”
方天亮垂下眼眸,发现金盏今天穿的是一件V领T恤,经他在沙发上这么蹭来蹭去,领口微张,露出一小块白皙的胸脯。
金盏很白,脸上是苍白,而身上的皮肤是洁净的瓷白,在灯光的照耀下几乎可以泛出光泽。
而胸口隐约起伏着肌肉的形状,让他看起来还颇具肉感。
方天亮盯着他的胸口许久,几乎要怔住了,直到金盏再次对他发出询问,他才收回目光,同时咽了一下口水道:“就按你说的来吧。”
金盏一拍他的肩膀,笑道:“那行,明天下班之后你就去把菜买了。”
方天亮诧异的仰起头:“啊?”
“你啊什么?刚才不是答应了吗。”
方天亮没好意思说自己刚才走神了,又不好再作出反悔,只得一点头:“哦。”
九点多的时候,方天亮回了家。
洗漱一番之后他躺上床,把手机拿出来想要给金盏发消息,但是又怕他已经睡下——在宿舍的时候,光顾着和他讨论如何“算计”
萧洛,竟然没来得及询问他和安洋共进晚餐的事情。
其实他今晚在萧洛那里也没有得到太多有用的信息,因为萧洛告诉他自己和金盏是小学同学、初中同学、以及高中同学,但是唯独大学没有在同一所学校学习,所以对于安洋这个人,萧洛也不甚了解,只是在进入公司后再度与金盏相逢,才从他那儿略知一二。
萧洛出道比金盏晚,他来公司的时候,安洋已经是副总经理了,金盏也已出道两年。
萧洛虽然晚来,但却后来者居上比金盏红。
论才华,萧洛觉得金盏是要在自己之上的,但是金盏写出的那些歌,很多都过不了审,也不知道为什么。
萧洛在方天亮的百般追问下,最后终于告诉他:“我只知道安洋和金盏大学时期是恋人关系。”
这个消息对于方天亮来说算是今晚唯一有价值的信息了,但是他听在心里,也没感觉多震惊。
因为他早就设想过这种情况。
原本是恋人的两个人,为了前途和事业不得不放弃爱情,最终只落得个最熟悉的陌生人,情节蛮俗套的,实在不值得吃上一惊。
握着手机犹豫许久,他没有去骚扰金盏,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他决定还是早点睡觉。
第二天下班,方天亮果然去了公司附近的蔬菜超市,挑选今天晚饭的食材。
当他左右手都拎着三个大塑料袋走出超市大门时,他看见对面停车位上的一辆汽车里探出金盏的脑袋。
金盏正朝他挥动着手臂,同时招呼道:“过来,过来。”
方天亮走过去,打量了金盏和他所乘的这辆车:“这车是你的?”
金盏笑着从驾驶位探出一半身子,拍拍后视镜:“公司新给我配的,怎么样,瞧着是不是比之前那辆结实多了?”
方天亮退后一步,看了看车标和轮胎,由衷道:“岂止是结实,比之前那破车体面多了。”
金盏打了个响指:“是不是,以后咱们出去也有面子了。”
打开后备箱,方天亮把菜放进去,又走到驾驶位车窗前弯下腰对金盏说:“出来啊,怎么,你要开车?”
金盏握着方向盘笑嘻嘻地说:“我来开,你上来吧。”
方天亮又问:“你带驾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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