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有时代限制,有朝一日,高跟鞋说不定也会当作成社会病态的标志受人唾弃。
但是眼下,齐臻觉得它很美,带着致命的诱惑性。
也是这时,想到有月光的那晚。
她在花树下睁开眼睛,便看见穿高跟鞋的美丽女人。
女人穿深蓝色连衣裙,失意又脆弱地望着花树抽烟——
那是她不能拥有的美丽,却总是令她心升疼惜。
很疼惜,以至于产生了一种陌生的、她从未体会过的在意。
这是她第一次除了画之外对谁这么在意。
如果今晚,在这里的是她……
唐翘楚的脚踝还要瘦一些,白一些。
再往上连接着雪白的肢体,线条丰腴又柔软,升起又落下,弧度的光滑叫人根本不忍触碰……
却又很想触碰。
于是伸出手。
她甘愿拜倒在她深蓝色的衣裙下,为她脱鞋。
想到美丽的女人,瞬间就好像吃了蜜糖,感觉又迷恋又疼惜。
手上的动作也变得温柔起来,小心翼翼,毕恭毕敬……
心中一片春意悱然,便再一次跌入玫瑰色的网。
风光旖旎,令人眩晕,好像胸口在被什么轻轻地咬,一口又一口,一万张小口……伤口不疼,伤口很痒,伤口酝酿出蜜糖,甚至酝酿出一个怪诞到有些恐怖的想象——
她想变成一张很软的毯子,让美丽高贵的女人穿着匕首一样的高跟鞋,从她身上踩过。
既然成了毯子,便再不分四肢内脏,全部揉到一处,软得像泥。
高跟鞋踏在毯子上,就是踏着她的脊背,她的血管,她的心脏……
“你打算拿着我的高跟鞋看多久?”
齐臻回过神。
风花雪月刹那闭合,只因此刻在眼前的人并非她梦里那个。
看她恍惚木讷却又红着双颊的样子,一直幽幽怨怨的方琳终于笑了。
“过来。”
女人说。
齐臻却好像没听到这话。
放下高跟鞋便红着脸朝洗手间冲去。
还没进门,先被方琳狠狠把枕头摔到背上——
“说要走,又给我脱鞋;让你过来,你又要走!
真是变得一点都不可爱!”
完全未察觉方琳的怒气,齐臻意乱地开冷水。
洗完脸后看镜中的自己,脸仍红着,目光也闪烁。
等到该干净的都干净,该整理的都整理,仍觉得有什么不对。
再一闻,原来是身上染了方琳的香水味。
不知为什么,今晚她很讨厌这味道。
尤其是想到唐翘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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