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对当时的我来说,这也都是没办法的事,我必须继续打工,继续还钱,因为单单保费还是不够的,不还完钱,也就不能安静过活。”
“……你再喝点茶。”
吴酩低下头,烫那紫砂壶。
“你听我讲完,”
祝炎棠目光颤颤的,声音却仍是无所谓的样子,“我只想赚钱还债,去到同性恋酒吧打工,因为普通酒吧不收我,也去给人家看小孩、看狗,去倒卖假冒烟草,数不清楚,”
祝炎棠脸上忽然闪现出明艳的笑意,好像忆起了什么乐事,“还去百老汇演过尸体,挤进去的话,就有午饭可以吃,很有趣的。
他们活着的时候,我幻想过要去表演学院上学……到十六岁,还是这样,我毫无进步,有一个晚上被灌了脏药,从酒吧逃出去,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了,然后我遇到谢明夷,他用家乡话对我说,要带我学习,回国,做大明星。”
有点头绪了。
原来“恩人”
是这个意思。
也的确是恩人。
已经不仅仅是星探那么简单,这是救命,又怎能用知遇之恩概括。
吴酩紧紧攥着手指。
“我觉得自己不可能更惨,就相信他了,他也没有骗我。
二十岁的时候我已经不是半路辍学的、只有一张脸能看的问题人口,我们回到中国。”
吴酩凭着那些道听途说的记忆,问:“然后他做了你的经纪人?只管你一个艺人?”
“是呀,”
祝炎棠呼出口气,“后来不做了。”
“那你是,”
吴酩小心翼翼道,“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
祝炎棠抬头看天,好像在苦恼:“不知道,我一直没有精力去想那些事,刚出道的两年,我唯一想要的就是快快赚大钱还债,后来还干净,那些曾经乱七八糟的事也都被公司抹得很干净,一点证据都没有了,我就得意忘形,觉得自己可以做个自由的人。”
“你本来就是,也应该是自由的人,过去,还有现在,”
吴酩也抬头看天,秋高气爽,“曾经过得那么不容易,还帮父母还了债……到现在,你把本职工作也都做得很好,就算你喜欢你的老板,也没人能说你错。”
“突然变成夸我?”
祝炎棠笑眯眯地搡了他一把,搡得两人的秋千座都摇摇晃晃,“但很多事情并不是努力就能改变。
比如,现在已经把债清干净,可那些放高利贷的还是会时不时骚扰我,拿我的过去说事,上个月就有过一次。
又比如,我大概不能继续喜欢明夷哥了。”
“为什么?”
吴酩一开口就后悔,放下高利贷暂且不提,他质问自己——不继续喜欢不正是你想要的吗!
可祝炎棠那落寞样子,就像毒药似的诱惑他把这话问出口。
当你真心喜欢一个人,他想要什么,和你想要什么,有时还真挺难权衡。
祝炎棠似乎也深受其扰,回忆道:“他是直男呀,有一个喜欢了十年的女人的那种。
他确实很温柔,但是对谁都是一样的。
在纽约学习的那段时间,他喜欢的女人的弟弟在普林斯顿上大学,成绩极好但是脾气品性都很差劲的那种。
他好像老爸一样照顾他,每周都要开车过去请他吃饭,看看他有没有死掉。”
他又笑了:“我也跟着去过几次,那家伙当时真的,乖戾得很,现在倒是变了。
对了,他也喜欢男人!
前段时间还为了自己的一见钟情,当着全香港的面出柜,把他姐姐气得要死,所以明夷哥也气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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