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衣裳是少爷十几岁时候穿的,那会的男孩子长得快,今年做的衣服,明年就穿不上了;我看着这料子好好儿的,就没舍得扔,一直放到现在,果然跟裴老板的身量相当。”
说完,他便转身推门走了,只留下裴筱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卧室里,眼神一点点暗下去。
刚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时,裴筱就看出来了,喜伯转身离开的样子明显是不愿多留的,就像对方之前跟他说话的语气一样,淡淡的,很显然并不打算跟他套近乎。
那为什么还要跟他解释这么多?
他隐隐有种感觉,喜伯是想告诉他,这是沈璁小时候的衣裳,穿不了了,不要了,所以,他也不用像第一次那样,再把东西送回来了。
这是沈璁的授意吗?
让他不必再费心寻些由头,当做二人再次见面的借口。
他也很希望是自己敏感,想多了,但当他试探着将手伸进衣兜里,果然还是摸到了厚厚的一沓法币——
足有第一次的三倍还多。
这么些钱,放到普通人家,够精米细面地吃一年饱饭了。
外面人都说,沈家七少爷出手阔绰,果然不是瞎掰的。
裴筱盯着手里的法币,微微牵起嘴角,露出点苦笑。
钱既然能揣在兜里,这事就算不是沈璁的授意,他也一定是知道;裴筱只是后悔,后悔中午迷迷糊糊的时候,为什么要拉住沈璁的手,让他赔那身衣裳。
沈璁还是跟以前一样,太温柔了,温柔得让他一时昏了头,居然生出了点荒唐的非分之想。
现在这些钱,莫说是赔上那两身被扯破的旗袍,省着点花,开间裁缝铺子卖旗袍也够了——
再加上身上这套马褂长衫,裴筱明白,沈璁这是打算彻底跟他断得干干净净,再也不扯上任何关系了。
没有想象中的痛彻心扉,也没有话本戏文或爱情电影里那些顾影自怜,对镜垂泪的桥段,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沈璁是什么人,能垫着脚从对方身上讨来点温柔,已经是赚来的了。
人在脆弱的时候或许都会有些短暂的幻想,但他现在已经醒了。
因为都是北方人的缘故,喜伯的手艺是他久违了的家乡的味道,他安安静静地吃掉了一整碗馄饨,汤都没舍得剩下,然后坐进了那辆凯迪拉克,临走前,还客气地跟喜伯道了谢。
还有那沓子法币,他也没忘记拿走。
同样的手腕玩两次,不止沈璁会感到无趣,连他自己都觉得没什么意思。
他不怕沈璁像之前那样,粗暴地进入自己的身体,但他怕对方的温柔会像一条毒蛇,钻进他的心里,就不肯再出去,还要骄傲地吐着蛇信,嘲笑他愚蠢又贪婪。
这次沈璁是玩够了,他也不想再继续。
收了钱,他在沈璁眼里才不会是个麻烦,这样他们才能彻底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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