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超级血清’吗?”
他问。
“就是……漫画里那种?”
朗姆洛皱了皱鼻子。
“差不多吧,就是那么神奇,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我们的生命科学发展至今的巅峰之作。
巴恩斯先生的身体素质我想你很清楚,远超常人,虽然目前还达不到美国队长的程度,没有那么平衡而完美,但他还有很大的潜力。
只不过……存在一个小问题,他身体里的血清跟美国队长的不一样,只是个不稳定的初级版本。”
——皮尔斯说起“初级版本”
的语气,就像是评论流水线上一个不合格的残次品。
“初级版本?”
朗姆洛喃喃重复。
“对,初级版本,或者说一个伪劣的仿制品。
真可惜,你知道吗?只有美国队长身体内的血清是厄斯金博士的完美成品,让他从一个小豆芽菜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是啊,独一无二,他真是好运到令人嫉妒……然后厄斯金博士死了,再也没有多余的了,人类在攀爬进化树的道路上只产生了那么一例奇迹。”
皮尔斯终于把烟塞进嘴里,深深吸了一口,再慢悠悠吐出来,其间朗姆洛一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的脸,他忽然有点走神。
其实这么久以来他一直在想,巴恩斯为什么会同意加入神盾局。
如果只是要帮他的老伙计美国队长的忙,他完全可以在美国本土工作,何必要在这样一个危险的项目里掺和?
加入这个项目,自己是因为他,而其他二十人是因为蠢。
并且他们二十一个其实都是和过去断绝,没有未来之人,被世界抛弃,没有选择命运只有被命运选择的权力。
但巴恩斯和他们不一样。
朗姆洛隐约在训练营中听说过一些风言风语,他至少有三重身份,明面上是美国政府派驻欧洲某地的武官,第二层大概是个政府特工,而他现在的角色是他最隐秘的一个:神盾局的某个超级战士,神秘杀手,或者核武器。
他不是没有选择之人,他有名声有家庭有正常生活还有他的斯蒂夫,他甚至不是一个会被皮尔斯蛊惑的没脑子的蠢货。
那么……为什么?
之前他始终想不通,但现在,朗姆洛模模糊糊地觉得,他离那个答案已经很近了。
皮尔斯弹了弹烟灰,继续讲下去:“巴恩斯的仿制血清,怎么说呢,来源于一个意外。
在那个意外中,还有其他的人同样得到了血清,但是他们都没有巴恩斯这么幸运,他们的血清反应完全不可控,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巴恩斯也是独一无二的,尽管只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失败品。
你看,朗姆洛,上帝的旨意就是这么有意思,美国队长和他最好的朋友,上帝挑选了他们,让他们成为人类进化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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