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他记得宴席结束,他和她一起回的东宫,江沼突然说想自己走走,陈温本没有同意,后来见她一人在那青砖上行走,放不下心便也冷着脸同她一起走起了雪路。
“这天冷是冷,可冷起来人才有精神头儿。”
江沼知他不太高兴,便讨好地冲着他笑。
回到东宫后江沼送了他一对护膝,说,“每回殿下看书一坐就是几个时辰,膝盖最容易着凉,往后殿下看书时就戴着这个,保准暖和。”
陈温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膝盖,那对护膝他早已知道搁在哪儿了。
而那日他送了她什么,他却完全记不得。
不外乎又是一颗宝石。
“你看着办就好。”
陈温艰难地咽了下喉咙,没心思搭理他。
瑞王也没指望他能说出什么来,以他如今这心情,恐怕也没打算过年,瑞王端起了桌上的茶饮了一口,瞥了他一眼又才问他,“除夕那日芙蓉城有灯会,姑娘们都会去图个热闹,估计嫂子也会去,皇兄可有备礼?”
陈温这才抬起头来。
备礼。
——他从未备过礼。
那些事自来都是周顺在办。
“后儿王府的宴席咱早些结束,也去凑凑热闹,你在江陵呆习惯了,正好这回也去体验一把芙蓉城的年夜味儿,皇兄好生想想,嫂子喜欢什么,早些备好了礼,说不定就能碰上,姑娘家谁都喜欢收到礼物。”
陈温握住书页的手指一顿,半晌没有反应。
她喜欢什么?
——他不知道。
陈温的眼皮子一跳,灯火的光亮也瞬间在他眼前失了明,心口的那股酸胀又冒了出来,陈温觉得胸闷,搁了手里的书,干坐在灯火下。
瑞王看他久久不说话,似乎是有备而来,从怀里缓缓地掏出了一个小匣子,搁在了陈温的面前,“皇兄要是没有想好,我这里倒是有一样东西,昨儿上街时瞧见,便多买了一分,皇兄看看用不用得着。”
陈温的目光瞟了过去,小木匣子有些眼熟。
瑞王将其搁在了几上,起身走人,“天色不早了,皇兄早些歇息。”
刚接陈温进芙蓉城的那日,瑞王脑子里想着那驿站阁楼上的姑娘,便想选件礼物,见面了当做是见面礼,瑞王先是进了胭脂铺子,可最后买的却是一条发带。
同陈温买的那条一样,只不过颜色不同。
知道自个儿看上的姑娘,竟是自己的嫂子后,那发带瑞王也曾扔了一回,之后又拾了起来,如今给了陈温,便想着由他送出去也好。
陈温本不敢兴趣,只觉小匣子越瞧越熟悉,便也拿了过来,揭了盖儿。
瞧见那里头的东西时,陈温的眉心突突一阵跳,蓦地一股怒意窜得太急,眼眶竟是烧得殷红。
什么昨儿买的,他莫不是忘了他曾见过。
陈温捏着那小匣子边缘,捏得五指泛青,掌心里的伤口又开始拉扯地生疼,才渐渐地冷静了下来。
冷静过后,那怒意竟是消失的无影无踪,周身力气瞬间被了个精光,陈温无力地靠在了榻边。
一个只看了她一眼的人,都知道她喜欢什么,而他和她相识相处了十年,却不知。
那匣子里头躺着一条梅红的发带,与那日他在沈家,看到她发辫尾部系上的那条一模一样。
她喜欢的并非是浅粉。
在他的脑子里,她的身影一直都是浅粉色,浅粉的长裙、浅粉的绣花鞋,浅粉的发带,原以为她喜欢,如今才知那些不过是他在她身上上的一把枷锁。
他说,她那双浅色的绣花鞋好看,从那之后,她的绣花鞋便全都成了粉。
他说,她穿粉色长裙好看,他便再也没见她穿过其他颜色。
前世的佟雪梅到死才知道她被留在农村嫁给光棍汉全是她好姐妹设的局。一朝重生,她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远离虚情假意男。穷不怕,她有空间在手,要啥有啥,应有尽有。佟雪梅本仙女只想发家致富当大佬,不想嫁人生娃...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
自从江影帝搬了家,离奇的事情就发生了。他总是会莫名其妙的在别的地方醒过来。第一次是在隔壁小区的垃圾箱旁边,身着花裤衩的江然一脸茫然的看着对他拍照的路人,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直到早起的买菜大妈捏了捏他...
男朋友劈腿了!!!秋梦期气急败坏去找这对狗男女算账,没想到情敌居然是多年前的死对头,争执过程中不慎从天台跌落。这一跌跌到了古代,为了完成兄长的遗愿她不得不女扮男装赶往封乐县赴任,成了当朝最年轻的县令...
重生回到八零末,莫依依表示这一次谁都别想再欺负她。渣爹维护外人家暴母亲行,她就带着母亲远离极品一家。渣男贱女依然上蹿下跳行,那就再让他们死一死。至于那个曾经被她误会的他,这一次她会努力弥补。...
陈覆穿越进了娱乐天王。书中男主陆可聆狂拽酷霸,一心事业,从无名群演做起,一路登顶视帝影帝,创办经纪公司,翻手云覆手雨,最终被誉为娱乐圈帝王。陈覆回想着记忆中的原著内容,一推眼镜,决定做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