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琼恩
没有犹豫,他将自己投入那只鹰,自然而然。
天蓝地广。
他顺着山岩滑行,越过高山,跨过冉冉的溪流,看到驻马停留的阿托斯、莱拉等,它一跃而过,顺着荆棘丛林滑行,俯冲而上,翩然拂过峰顶岩丘,滑向他完全无法定义颜色的鱼梁木。
他看到了自己。
一跃而下,他俯停在自己的胳膊上。
他睁开眼,周边的乌鸦一哄而散,只留下斜着脑袋看他的雄鹰。
他想对它笑,但雄鹰再次起身飞跃而走。
比梦中感觉要更加真实,更过瘾。
“我进入它了。”
他激动、兴奋地和克雷德说,“它眼中的世界,和我们的完全不同,比如,山,不是这个颜色……”
“琼恩……”
他迟疑地说。
琼恩顺着他的目光,望向手中的短笛,或者叫断笛更合适。
它正在逐渐失去色彩,一点点风化,没一会就像燃烧完的树枝,留下飞灰,随着吹过的山风消散在山谷。
断裂在地上的那部分仍碎裂在地,琼恩小心捡起,捧在手中,然后与森林之子埋在了一起。
“琼恩,你觉得可以了么?”
“也许。
不过,这只鹰的体型比瓦拉米尔或欧瑞尔的那只小了一圈,不一定是它的对手。”
“但这只鹰看起来很勇敢。”
“确实如此。”
“你觉得,你能再进入其他鹰体内么,或者随便什么鸟?其他动物呢?”
“我觉得没有可能。”
“为什么?”
“那只鹰可能在临冬城长大,可能见过我们。”
他苦笑了一声,“它喜欢卤牛肉。”
“你怎么知道?”
“我……”
琼恩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这种感受,“卤牛肉是我姐姐创造的做法,它要没去过临冬城,怎么会喜欢?”
“偷了你的肉,为你服役。
很公平。”
他拍拍手上的灰,踏上山丘,“尽快吧,晚上我们在老头子的大厅里庆祝一下。”
他说完,便绕过了士卒松,跳下那块山岩。
琼恩再次转眼看了心树,它的树叶随着山风摇摇摆摆,乌鸦们重新跳上树枝,对着他呱呱乱叫。
他感觉树叶在向他招手。
心树上的人像威严而沉默。
它一定见过许多人来到,又见过同样多的人离去。
他跟着克雷德离开了。
他们按着原路返回,跨过溪流的深沟,经过荆棘遍布的丛林,艰难滑下山坡。
原本远远的一段路,此时回去,感觉近了许多。
...
...
...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