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序章威尔
君临是维斯特洛少有的大城市,其他勉强可以称为城的,不过几个以镇命名的市集,他们都是港口。
君临的独特在于,它是真正的城市,整个被城墙包裹,而为了维护治安及防守,统治者竟然要设几千人的卫队专司此职。
它也有大城市的独特气派。
人们远在城外就能看到高耸的塔楼,在晴朗的日子,可以看到它们直插云霄,令人赞叹仰慕,揣度居住在这里的统治者的气度。
威尔几个月前才成为这个城市的守卫者的一员。
身披金袍子让他自觉威武,便是行走也与之前不同。
他挺了挺腰背,看着守护的城市,早已没了初任此职的骄傲。
虽说嫌弃,但也倍感珍惜。
这是他把死鬼老爹所有资产变卖之后的几个银鹿以及朋友的资助下换来的。
他老爹曾是一个成功的商人,经营君临至布拉佛斯的香料贸易,但失败几次之后,就一蹶不振,在死前的几年更是沉迷酒色,为了这些爱好,他们从石质的豪华院落搬到市民普通房舍,好在没有来得及把最后一点家当败掉就死在了当今财政大臣经营的妓院里。
他记得那天发生的事。
等仆人通知他这个噩耗时,他正在打磨脏钱换回来的长剑。
听到消息,他只得放下剑,租了马车将他从妓院的后院里抬走。
人们都说他死前看到了圣母,所以嘴角留着令人着迷的微笑。
他知道,这是妓院主管说的好听话,他看到的不过是令人作呕的傻笑——两边的嘴角高高提起,紫色的肥唇点缀着丝丝风干的唾沫。
这无疑是春药使用过量的症状。
也许他死前看到的确实是圣母,两只白兔对他摇摇致敬。
处理完父亲的后事,清点财产,威尔发现,除了一些小物件,竟什么都不剩下。
七神说人们光着身子来到人世,也终将一无所有离开人世,但老头子能将自己的财产精算到这个程度,他也不得不佩服。
当他还住豪华院子的时候,他曾想有朝一日能追随国王,成为一个骑士,便是首相称呼他,也要加个“爵士”
头衔。
当他被赶出豪宅后,他便感到世间的冰冷。
他的凛冬将至。
史塔克家是有智慧的,有这样的族语无怪乎可以让家族繁衍几千年而不倒,而老头子常常念叨的话是“都是垃圾,垃圾,一群垃圾!”
,这让他觉得,他的尾缀姓氏大概会二世而亡,绝于下一个冬天的初期。
“垃圾。”
这就是他留下的族语。
威尔想把这两个字做他的墓志铭,可他没钱为他建墓,于是尘归尘土归土,索性将他裹个严实,沉入黑水河。
他死后,被老头子称为“垃圾”
的狐朋狗友竟然凑够了银鹿,给威尔买了件金袍。
所求的,不过是等他在城门口当值,走私城外的各种肉——反正其他城门也都这样做,喂饱君临嗷嗷待哺的市民才是头等大事。
若说金袍子,威尔最该感谢的人是屠夫彭特。
当然他从不屠宰任何动物,他不过将城内外各种死去的动物切割分卖给嘴馋的民众,虽然有人控诉他经常在正常的肉里掺杂人肉,但君临小人物爱戴他。
威尔讨厌他,讨厌他起的外号“小白脸”
。
“你有一张俊脸,”
他的另一个朋友索菲特经常这样说,“我们要把他好好利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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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