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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2页)

我的老大娘哎,您哪只眼看到我害羞了。

“大娘,下回见,小子先走一步了。”

她赶紧朝另一个岔路跑去,再说下去她可要被这些人抢回去当毛脚女婿了。

“你别走啊,小伙子,叫什么名啊,住哪啊?”

大娘急急的声音传来,她充耳不闻,走得更快了。

来阳镇上,人来人往,比上次见的人要多多了,一问才知道今天正好是碰到了来阳镇逢三逢九的赶集日。

街两旁摆满了各式的小摊,大多都是附近的乡民来卖一些自家种的东西,看起来种类不多,但胜在新鲜。

她观察了一下也有一两个卖野味的,都是兔子和山鸡,像野猪这样的大家伙一个都没见到,这东西不好抓,而且在集上也没办法卖。

她心里暗自叫了下苦,如果要去酒楼,就要穿过这个集市,这下想不让人围观都不行了。

但凡是见了她的人,都会好奇的问上两句,也就冲着这些人笑笑,并不回答他们的问题,饶是这样,也花了差不多四十分钟才好不容易冲出人群。

来到了酒楼前,幸运的是,酒楼的管事看到竹鼠,眼睛都亮了,这东西可不好抓啊。

正好酒楼这些天需要一些野味,镇上的大户人家已经吃腻了野兔山鸡之类的常见野物,这头野猪来得真是时候。

两人一番讨价还价,最后订了每斤十五文的价格,古代的家养猪肉要更贵一些,因为这个时候家养的猪也是吃百草的,没有什么饲料添加剂之类的。

这头猪差不多三百斤,得了四两六百文钱,东西称好后,掌柜的告诉她,如果过几天还有这样的或是其它少见的野味可以直接送过来。

她爽快的答应了,拿着刚结的钱直奔药铺,花一两银子抓好了药,拐去粮铺又买了十斤米,花了二百文。

想着吃炒菜,又买了一口小铁锅,二百文,路过肉铺,称了些大骨,还割了一大条五花肉,另在路上买了一些蔬菜,一共花了四十文,身上还有三两银子,应该可以花一段日子了。

心情愉悦地把小银坨子往上抛了抛,收好放进袖口里,银子在太阳的光照下发出耀眼的光芒,这个光芒被镇上的几个小混混捕捉到了。

几个定睛一看,哟,一个瘦鸡样的小白脸,又看到她拿的大包袱,心里更高兴了,这还是只肥羊啊,看那包袱鼓鼓的样子,里面肯定有不少的东西,这下可发了。

她开心里走着,慢慢地感觉不对劲,看着墙角上印着的那几个身影,心里直发毛,这是碰到了毛贼了?

怎么办?人生地不熟的,也找不到人帮忙,呼救的话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路见不平,她抱着包裹快速的走着,边走边想着怎样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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