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成嗫嚅道:“现在手上还有点儿。”
于铭远点了点头:“不用送了,我走了。”
出租车驶出一百多米了,于铭远回头看,于志成还站在原地,身形佝偻着,于铭鑫的这场病仿佛压弯了他的脊梁。
回去时于铭远坐了高铁,四个小时就到了南城。
回到公寓已经将近十一点,他打开门,客厅的灯还亮着,杨臻正窝在沙发里,抱着笔记本回复邮件。
看见于铭远进来,杨臻惊讶道:“这么快就回来了?事儿办完了吗?”
于铭远说了句“没有”
,就走到了厨房。
他中午和晚上都没吃东西,这会儿胃里空的难受,他从冰箱里找出一袋杨臻买的面包,坐在餐桌前啃了起来。
“你还没吃饭啊?别吃面包了,我给你叫个外卖,想吃什么?龙虾饭可以吗?”
于铭远摇了摇头,面包干巴巴的,有点噎,他努力往下咽,喉咙仿佛被柔软的面包塞住了,他说不出话来。
杨臻注意到了他情绪的反常,把笔记本随意地丢在茶几上,走了过来,从他手里夺过那块面包,又给他倒了杯温水。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于铭远端着水杯喝了两三口,把梗住喉咙的那块面包咽了下去,才缓缓开口:“于铭鑫得了淋巴癌,我回去跟他做了个骨髓配型。”
杨臻轻轻啊了一声,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于铭远继续说道:“你知道吗?我竟然残忍的希望配型不要成功,我们明明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可....”
杨臻不大清楚于铭远和他二叔一家发生过什么,只知道二叔一家对他不好,他们认识之初,于铭远到处打零工赚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就可见一斑。
“我不知道该跟谁讲这些事情了,我可以跟你聊聊吗?”
杨臻在桌边坐下,轻轻拍了拍于铭远的肩膀:“你说,我在呢。”
于铭远双手搓了把脸,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浦川这个北方小城的故事。
父母去世的早,兄弟俩差了将近十岁,于志成算是于靖成辛苦拉扯大的,给他盖房子,攒钱娶老婆,甚至在于志成结婚成家后,于靖成才开始张罗自己的婚事。
按理讲,两兄弟的感情是很好的。
本来也是如此,只是这一切在于志成结婚之后就发生了变化。
于靖成知道在村里种地是赚不来几个钱的,早早地就去隔壁镇的煤矿上做起了挖煤工。
虽然赚的也是辛苦钱,但比在家种地要挣的多一些。
他在煤矿上认识了当时矿上的会计孙书梅,两人迅速坠入爱河,谈起了恋爱,没两年就结了婚。
孙书梅家在浦川市,是在城市里长大的,于靖成第一次带着孙书梅回于河村时,她看起来和这个灰扑扑的小村子格格不入,像是突然渲染在黄土地上的一抹彩色。
张小秀是个典型的农村女人,孙书梅脚上崭新的小皮鞋,身上穿着的漂亮碎花裙子都让张小秀既羡慕又嫉妒。
她吵闹着要于志成去市里给她买来同款,可穿上后站在镜子前,又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她处处模仿着这个城里来的时髦的大嫂,又在暗地里深深地嫉妒着她。
只是这种嫉妒被她藏的很好,她眼看着于志成和孙书梅办的那场西式的婚礼,孙书梅身上那件洁白的婚纱衬得她是那样的好看,张小秀不禁想到自己结婚时穿的那件红色的棉袄,指甲深深掐入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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