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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第2页)

朴京缓慢的抬起头说:“可能是的吧。”

面试官笑着说:“这是人生的重要阶段,我当初知道自己要被国家派去德国流血,好不夸张的说,我一晚上没合眼。”

面试官把一只精致的黑色钢笔放在桌山说:“签吧,这是你人生华丽篇章的开始。”

朴京拿起那只精致的钢笔的时候,认出了这钢笔的牌子是万宝龙,一只德国钢笔,他在无意识状态下签了,这意味着理性的完胜。

回到李冰家四合院的时候,朴京说他签了的留学协议的时候,拿着锅铲系着围裙的她兴奋的几乎跳了起来,不过当朴京说他签的是去美国,而不是德国的时候,李冰依然很开心,他说美国的顶尖技术比德国还要好。

唤醒朴京梦游状态的,还是李冰做菜的香味,李冰做的是丰盛的六菜一汤,据她说是父亲完整的教她做的宴席菜的其中六个。

当菜全部上齐之后,李冰从屋里拿出一瓶葡萄酒,说道:“这是我买的,度数很低,喝点没事,要不然真是糟蹋了这一桌子为了庆祝你成功的好菜。”

葡萄酒,风靡世界的一种酒,醇香而迷人,深红色的浆液让人预约,当李冰要朝朴京杯子里直接倒的时候,朴京把酒瓶接住说:“冰儿,喝这酒得醒酒,我看书上说的。”

李冰赶忙把酒瓶抬了起来,说道:“还有这茬,难道这酒还在睡觉?”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说,可能是醒酒之后才好喝吧。”

“那要怎么个醒法?”

“我看书上说得用一个长颈大肚子的玻璃瓶子摇晃。”

李冰发出不屑的啧声,说道:“真是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就这么个步骤,用大碗不就好了,还怕醒不够?我俩用碗喝。”

李冰说罢起身去厨房拿了一个大碗,两个小碗放在了桌上,吨吨的把一整瓶葡萄酒倒进了大碗,然后又朝两小碗里倒。

“咱们喝不完咋办?”

“我刚才看了,这葡萄酒才5.6°,跟喝水似的。”

两人喝了起来,就这一桌子丰盛的菜,他们谈着这一年来的点点滴滴,李冰的手搭在朴京手臂上的时候,就像砂纸在他的皮肤上摩擦,朴京觉得很幸福,从第一天他俩去到处搜罗矿山的时候,朴京就觉得李冰豁出去了,当时她做完人流手术没多久就和朴京去漫天灰飞的冶炼厂和矿业公司淘矿石,他们背着蛇皮口袋混迹于人流涌动的北京城,通常会被认为来北京参与热火朝天的高楼大厦建设的民工,他们灰头土脸,却因为发现一块废弃的纯度不高的钼矿而欣喜若狂,亦或是从冶炼厂找到一块废弃的钨钢,还是从电池厂收得一些镍矿,都是刚开始着手研究时最让人兴奋的时刻,他们一天下来带回李冰家四合院的矿石堆满了石榴树脚,李冰总是勤快的把两人的衣服都洗了。

朴京总是在李冰打磨模具和铣刀的时候替她按摩肩膀,而李冰则在朴京打磨的时候喂他吃零食和水果,朴京自称为在大城市的老屋里铸剑,就像武侠小说里的高手在深山里练绝世武功一样。

朴京和李冰说着,一大碗葡萄酒早已没影,李冰的脸在暮色之下依然能看出红润,她很开心,发自内心的开心,她和朴京说了许多话,喝酒很厉害的她竟然被这酸涩的葡萄酒征服了,她搂着朴京说:“我其实挺舍不得你离开的,但是我不能看着我心爱的人就这么错失良机。”

刚才朴京和李冰聊天的时候,回忆起从前的快乐时光让朴京有了短暂甜蜜之后是苦涩,因为他即将离这些甜蜜而去。

他难受的留下了眼泪,但醉醺醺的李冰根本没有注意到朴京流泪,她只是在说纽约的一切,自由女神像那是法国人送给美国人,纽约中央公园是众多钢铁森林中的一片绿洲,他还说纽约时代广场是纽约最热闹的地方。

最近朴京和李冰在看姜文演的热剧《北京人在纽约》重播,却丝毫没有让李冰体会到姜文在电视剧开始时说的“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是地狱。”

这句话的含义,李冰甚至都忘了朴京将要去的辣省理工学院不在纽约而在同为美国东岸的另一个地方波士顿,她只能根据她从朴京那所认识的美国来描述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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