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尊,你是不是特别喜欢才女歌星啊。”
“嗯……啊?什么?”
王莫尊愣声应道,听清后笑出声。
“哈哈哈,俪君你想什么呢,我可没有看上刚才那位梅小姐。”
“听歌能识人,这女人一听就知道脾气不太好,我不会去招惹她的。”
“哼,谁知道呢,也许是因为她长的不太漂亮所以你没看上,如果换个漂亮点的,那可就说不定了,比如说张爱嘉……”
说到这,她越想越怀疑越想越肯定。
肯定是这样,莫尊喜欢才女歌星,他的癖好就是才女歌星!
回想前段时间张爱嘉与林清霞来她这边做客,明明清霞要比爱嘉更美的多,可他对张爱嘉的眼神明显要更加热情些,显然是因为张爱嘉也是女歌手还有代表作《童年》很得他的喜欢。
实际上,邓俪君的猜测这是真冤枉王莫尊了。
他不是对张爱嘉更热情,而是张爱嘉脾性更好,那段时间又是经常一起拍戏,相对熟络很多,而对清霞却是第一次见面,虽然惊艳她的容颜,但他早就知道清霞对感情是出了名的优柔寡断,她与两个姓秦的感情一直纠缠不清,犹豫徘徊在二秦之间。
他最讨厌麻烦事了,又怎么可能会想插入其中成为‘第四者’呢?
是以他对她的态度是‘敬而远之’。
“俪君,我可没有曹贼的爱好,我对张爱嘉绝没有非份之想。”
“曹贼?那是谁?什么意思?”
邓俪君不懂曹丞相的梗,疑惑问。
“曹贼,就是三国演义里的曹丞相,曹贼爱人妻,结果差点害死自己不说,还害死了自己的亲信大将和长子。”
邓俪君这才恍然,原来是这个意思,她眸子微转,想起张爱嘉现在还是有夫之妇。
王莫尊摸了摸下巴,呵呵笑道:“实话说,我对穿二手鞋没有意见,但我不可能偷二手鞋,我如果穿了就不可能再让别人穿,要不然那多脏啊。”
牛头人剧情虽然刺激,但确实要不得。
主要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卫生问题。
别人穿过的二手鞋你拿来洗干净穿上是没问题的。
但是如果别人穿你也穿你还不洗干净不让别人再穿,你穿就不怕得脚气吗?
();() “呸,什么二手鞋洗干净的,以后你可不要在爱嘉面前说这种话。”
“当然,我又不傻。”
“不过我听爱嘉说她早就和他老公分居好久了,她说最多一两年,她就可能离婚,你就不心动吗?”
“诶诶,我能心动什么,张爱嘉的感情史我也略知一二,很复杂,我能看的出她是个冲动型的恋爱脑,用情极认真的女人,招惹她的话不会有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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