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一直等到丽兹上床后才上楼去书房,途中在他们的卧室门前停了片刻,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确信她已睡着了。
他一点儿也不知道他要试的会不会成功,但如果成功了,它将是危险的,极其危险的。
他的书房是一间大房间,分成两片:读书区和工作区。
读书区排满了书,有一张沙发,一张躺椅和一盏落地灯。
工作区在另一头,那里主要是一张丑陋的老式桌子,很破旧,但很实用。
泰德二十六岁就拥有了这张桌子,丽兹有时告诉别人,他不愿扔掉它是因为他相信它是他“词汇的源泉”
她这么说时,他们俩都会微笑,好像他们真相信这是开玩笑。
在这件古董上面调着三盏罩着玻璃的灯,但泰德像现在这样只开这几盏灯时,刺眼、重叠的光圈投在凌乱的书桌上,看上去他似乎要玩弹子戏。
在这么复杂的桌面上玩要遵循什么规则,谁也不知道。
但在温蒂事件后的那个晚上,旁观者可以从泰德紧绷的脸上猜出游戏的赌注极大,不管规则是什么。
泰德会百分之百同意这猜测。
毕竟,他化了二十四小时才鼓起勇气这么做。
他看看桌上的打字机,上面罩着罩子,一根不锈钢回车杆从左边伸出来,像搭便车者竖起的大拇指。
他左在它前面,手指不安的敲着桌沿,然后打开打字机左边的抽屉。
这个抽屉又宽又深,他从中拿出他的日记本,然后把抽屉拉到最尽头。
他放贝洛尔牌铅笔的陶瓷瓶滚了过来,铅笔从中掉了出来。
他把它拿出来,放到平常的位置,然后把铅笔归拢起来放进去。
他关上抽屉,看着瓷瓶。
在第一次晕眩中,他曾用一支贝洛尔牌铅笔在金狗手稿上写了“麻雀又飞起”
几个字,然后,他就把这个瓶子扔进抽屉里。
他从没想过再使用它但是,前几天晚上,他又摆弄过铅笔。
现在,它们就摆在十几年来一直摆的地方,那时斯达克和他住在一起,住在他里面。
很长一段时间斯达克都很安静,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存在。
然后念头一闪,狡猾的乔治从他脑袋中跳出来,就像一个失控玩具盒,盒盖一打开,跳出一个人。
我在这儿,泰德!
走吧,老伙计!
前进!
此后大约三个月,斯达克每天十点都会跳出来,周末也一样。
他会跳出来,抓住一根贝洛尔牌铅笔,开始写那些疯话——这些疯话能够赚到钱,这是泰德自己作品做不到的。
书写完了,斯达克会再次消失。
泰德抽出一只铅笔,看着杆上的牙齿印,又把它扔回瓶中,叮当一声。
“我是黑暗的另一半。”
他低声说。
但乔治斯达克是他吗?他曾经是他吗?在最后一部斯达克小说驶往巴比伦最后一页的下面写上“完”
字后,他从未用过这些铅笔,除了在晕眩状态。
毕竟,没有用它们的必要,它们是乔治斯达克的铅笔,斯达克已经死了或他假定他已死了。
他认为他最后会把它们扔掉的。
但现在,他似乎又用得着它们了。
他的手伸向宽口瓶,又缩了回来,好像从一个很热的火炉缩回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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