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出来是寻找一个能制作玻璃的地方,身上倒是有不少的金子,一方面是当初崔元所赠送,但是更多的还是从宇文成都身上搜出来的,而且李信寻找的地方不过是一个山村而已,位于终南山脚下,在靠近水源的地方建了一个工坊。
“段齐,此地关系重大,是我们以后的安身立业之根本,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跟着我,但我知道,我可以信任你。
这个地方就交给你来经营。”
李信望着面前的作坊,正有十几个青壮在砍着木头,按照李信的要求布局。
在这个时代,只要有钱就能寻找到青壮,就算是在终南山脚下,这些普通老百姓活的也不好,听李信要建工坊,还会在附近招人做事,一时间就传遍了周围的数里方圆,那些青壮们纷纷前来,等到傍晚的时候,作坊就完成了大部分。
“公子放心,属下一定会看好这里的一切。”
段齐心中一阵激动,赶紧道。
“好。”
李信了头,道:“唐国公恐怕是等不及了,明天我就会带来材料,相信很快就有东西出来,嘿嘿,段齐,到时候这个地方,将会出现一个让你震惊的东西。”
琉璃是什么,就是玻璃。
这玩意还是有一次李信为了追一个化学老师的时候,经常出没学校实验室,偶然之间从那化学老师口中得到的方子,虽然眼下自己弄出来的不一定是最漂亮的,但是最起码眼下市面上的那些琉璃要好得多,这才是李信最根本的大杀器。
所为的酒或者彩票都是次要的东西。
作为一个现代而来的人,最重要的不是他的力量,而是他的知识,就算这些知识有些含糊不清,但是只要知道一个大概的方向,最后都能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
这是李信区别于这个时代的最大不同。
李信告别了段齐,自己骑着玉夜照狮子赶回长安,他要告诉李秀宁今天的一切,不管以后如何,最起码现在是要站在李家身边。
在这个时代,是一个讲究出身的时代,李信只是一个旁门庶子,赵郡李家的荣光也落不到他头上。
只能是依附李家。
“咦!”
刚刚在官道上行进不久,前面就传来一阵喊杀声,李信飞马感到去,却见夕阳之下,面前黑压压的一片,数百流民正在围攻一辆马车,那辆马车李信很熟悉,正是出城的时候碰见的那一辆。
此刻马车之中还不时的传来一阵阵惊叫声,显然事态紧张,已经到了一定地步。
“不好。”
李信想也不想,就抽出身边的长剑,催动玉夜照狮子,就杀了进去。
这些流民虽然很可悲,可是马车之中有女人,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乱世之中,最倒霉的是谁,不是普通百姓,而是那些女子。
“不对,这些家伙绝对不是什么流民。”
当李信手中的长剑斩出的时候,迎面而来却是一股大力,虽然这股大力对李信并不算什么,可是李信还是感觉出来,这不是普通的流民所拥有的。
再看的时候,对手虽然身着破旧,可是双目精光闪闪,灼灼生辉,手中的长刀也极为厚重,根本就不是普通的流民能做到的。
“可恶。”
李信心中最后一丝怜悯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若是流民,虽然做法可恶,但也可以原谅,若是阴谋,这就是谋财害命了。
杀人无所谓,可是连女子都不放过,那就是罪大恶极了。
“杀!”
李信一声厉吼,手中的宝剑如同奔雷闪电一样,将眼前的男子斩杀,手中的长剑挑起,就将那柄大刀握在手中。
冲锋陷阵,长剑不可为,唯独长刀,才能披荆斩棘,破开一条道路来。
果然,手中的大刀并不是什么神兵利刃,可仗着李信力大,每次进攻就是一刀力劈华山,对方连人带着兵器都被长刀所斩杀,坐下的玉夜照狮子不愧是千里马,冲击力极强,一阵呼啸,李信手下无一合之敌,眨眼之间就被李信冲进了包围圈,手中的长刀如同砍瓜切菜一样,轻松娴熟的就将围攻马车的流民斩杀。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我,余志乾就算穷死,饿死,被贬为庶民,我也绝不当皇帝...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古初晴是赶尸一族的后人,随着时代发展,赶尸一族落没,想靠专业混口饭吃都成了问题。好在,她找了一份和赶尸很相近的工作,在屠宰场送猪肉。某天,一鬼提着一袋子冥币来敲开她家门,请她送他回乡。古初睛看着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