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中马蹄下飞扬起无数的沙尘。
霍去病看着前方漫漫风沙中,几乎不变的景色。
深知此行,必须要快!
快!
和匈奴这样天生马背上的骑手交战,战机稍纵即逝。
只有以排山倒海之势,快速冲锋,让敌人不得以喘息之机,才能最大程度保证胜利。
更何况此次出行,霍去病的军队中,配备的都是全军最优秀的将士,全军最优秀的装备,全军最不怕死的一群虎狼之师。
霍去病极其优秀的个人能力,再加上每战必胜,能跟着他出去打仗,只要能活下来,封侯的机会极大,封侯对于军人来说无疑是一生所求。
所以,想去霍去病军队的将士都是和霍去病的风格差不多的“战斗疯子”
,耐力强,不要命,能受得了长途奔袭。
再加上,霍去病敢用匈奴降将,所有将士一视同仁,其他将士看不上眼的匈奴降将,霍去病敢用重用,所以匈奴降将都很愿意为汉军卖命!
有了天生在草原里,在大漠里逍遥自在的匈奴人带路,这支雄狮就像是插上了苍鹰的翅膀,自然他们就不会迷路。
正悲催怀疑人生的李广,一眼就看到了匈奴兵。
“草,霍去病原来用匈奴人!”
该死,自己怎么没想到。
李广难封,难在当年的政治觉悟一泻千里;难在关心士兵行仁义却懈怠纪律;难在老旧的作战方略跟不上汉武帝发起的大型战役作战需求。
而霍去病天生锋锐,打仗善闪击战,快速突袭、大迂回、大穿插、歼灭战。
【霍去病:“带兵打仗,需要的绝对不是行仁义!
将帅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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