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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十四 林爹 元宝纪事元宝把岳家给他的两支钢笔 (第3页)

元宝收了王臻的礼物,说,“咱们离得远,来往不便。

等我回去给你写信,托人捎来。”

王臻笑,“好啊。”

王家人目瞪口呆,元宝以后会不会有出息看不出来,但这跟女孩子来往,你这也忒正大光明了吧。

虽然咱两家已经正式定下亲事,可我们怎么觉着这么奇异呢?

但这事吧,王家人冷静一想,倒也不错,眼下两个孩子都小。

如今农村风俗生态尚且稳定,城里不一样,城里那些个新式人,很不将婚姻约束当回事,一些个忘恩负义的男人女人更多了是。

王家既然相中元宝,想着让俩孩子提前交往这主意倒也不错,可以提前熟悉,有了默契,以后过日子也和睦。

故而,王家虽有些吃惊,但也没反对。

元宝有着天生的与人交往的本领,他在给林申的信里也说到自己定亲的事:

端午去岳家走动,总算见到王家姑娘,心头大石落地,阿弥陀佛。

我认为臻臻不错,说话清脆有趣。

观臻臻对我之意,应亦是满意的。

元宝吹吹信纸上的钢笔墨迹,想如今都是用钢笔的年代了,顾先生还要求他们描红练大字,是否还有必要呢?

元宝一并将困惑写在信上,等大嫂子给申大哥寄信时,他的并也会一并寄去。

林申的回信里会有单独的一封给元宝,信里会回答元宝的困惑。

先是恭喜元宝订婚,虽然在林申看来,元宝的亲事定的很早。

不过,他的亲事也是很早定下,如今是新旧交接的时代,故而元宝定亲的事也就不足为奇。

林申也很肯定了元宝与王臻通信的办法,既然彼此满意,通信可以加强对彼此的了解。

林申鼓励元宝好好与王姑娘相处。

至于元宝说的练毛笔字还有无用处,林申在信里写道:人只要衣可避寒,食可裹腹,便可活下去。

为何还要追求华食美服呢?

人是具有审美的生物,衣食的审美,道德的审美,以及艺术的审美。

元宝天生便具有对衣食的审美,林申鼓励他去学习一些艺术美学,包括书法、绘画、历史、音乐,这能让人的眼睛与心灵更加丰富。

毛笔出现的时候,在竹简上书写的刻刀退出历史的舞台。

纸张出现的时候,用于承载记录之职的竹简从生活中消失。

钢笔出现的时侯,便注定毛笔会成为历史。

一切都会过去,但只要华夏尚存,华夏美学便不会消失。

我们至今在欣赏千年前古人留下的书法名作、思想见闻、历史成就,我们由前人之美,而深爱这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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