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小说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大凶之兆(第2页)

“走吧,看看你以前一直向往的地方,你会发现,其实没什么不同的。”

李旭不明白赵元海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就为了参加这个聚会究竟有什么意义,如果让李旭自己选择,他绝对不可能因此而抛弃自己的女人。

赵元海这种人的心理,李旭自然是不明白的,而且大多数人的想法,李旭也不可能懂,因为他对这个地方来去自如,而其他人,只有一年一次的机会,甚至连一次机会都没有。

“老白。”

走进别墅,李旭看到了很多人,大多数都是他不认识的,不过王家在齐列。

如今李旭和王皓林已经达成了协议,所以两人见面,也没有分外眼红的感觉。

“你这臭小子,怎么现在才来?”

白爷瞪了李旭一眼,虽然说今天的聚会意义已经不大了,不过白爷对李旭的态度,还是得表现出来。

“我以为已经很早了,没想到,竟然还有比我更早的人。”

没几个熟脸,李旭也不想和那些人打招呼,因为现在整个汉城,真正看好他的人并不多,他用不着热脸贴冷屁股。

黑豹和李旭的实力,根本不需要去刻意分个高下,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在场的人,或许会因为白爷买李旭个面子,但真到了生死关头,他们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站队黑豹,这是根本就不用去犹豫的。

这时,一个身材魁梧,手臂上满是纹身的家伙出现了,一般人到白爷家,根本就不敢带手下,而他,却是足足带了十人,气焰嚣张。

不用介绍,李旭也知道这人肯定就是黑豹,看上去的确是挺有威慑力的,而且眼神中还带着一股戾气,这是长年厮杀才有的气韵。

“白爷,不好意思,来晚了。”

黑豹皮笑肉不笑的对白爷说道,直接就略过了李旭,完全就是一副不把李旭放在眼里的样子。

很多人看到这一幕,都在心里偷乐,因为这是他们希望看到的好戏,毕竟汉城已经太平太久了,偶尔生活还是需要激情来带动一下的,这些人不敢自己去冒险,便只能当一个看客。

“黑豹,我这里的规矩,你该不会是忘了吧?”

白爷皱起了眉头,黑豹大摇大摆的带人进来,明显是想装腔作势,在其他人面前把他的强势姿态表现出来,压制李旭,可白爷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白爷,你的规矩,我当然懂,不过我这些小弟,也想见识一下,你别怪罪他们。”

“见识?黑豹,我这里可没什么让他们见识的,你如果不让这些人滚出去,那我只好让我的人请他们出去了。”

说完,白骨直接站了出来。

黑豹知道白骨的身手,他那些小弟,根本就不够白骨打的。

“行行行,你是白爷,你说了算,没听见吗?让你们出去,还愣在这干嘛?”

这十人要是被白骨一个人打趴下了,也是丢自己的脸,黑豹明白这个道理。

“对了,听说李旭也要来,人呢?白爷,你不让我见识见识,是什么跳梁小丑,居然敢当你的接班人?”

黑豹故意把声音提得很大,目的就是让所有人都听见他的话,他要让其他人知道,他黑豹根本就不把李旭放在眼里。

“黑豹,听说你们纹身的人,都特别怕热?是真的怕热,还是怕别人看不见你的纹身?”

白爷还没说话,李旭在旁冷冷的说道。

热门小说推荐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全球迷雾:我在末世打造领主帝国

全球迷雾:我在末世打造领主帝国

核废水排放后,全球进入迷雾时代!95的人类全部死亡!迷雾虫灾异变无限台风酸雨极夜严寒,然后进入零下70度的冰河纪元。重生回到末世前一个月,萧凡觉醒增幅系统,疯狂囤积物资。秩序崩塌,两包泡面就能让绝美女明星躺下喊爸爸。别人又冷又饿冻成狗,萧凡搂着绝色美女睡觉。他和火系狼犬组队,一步步从安全屋开始,将安全屋打造成末世最大领主帝国!...

召唤梦魇

召唤梦魇

这是一个普通人能从噩梦中获得力量,所发生的故事林盛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平凡普通的日常里,多出了一点异样。一个不断重复的噩梦,让他开始了一段无法形容的诡异旅程。一个庞大的梦魇,一个迷幻的秘密。...

今天替身卷款跑路了吗

今天替身卷款跑路了吗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蛮荒中的蒸汽时代

蛮荒中的蒸汽时代

v后努力日万预收文养神本文文案星空之下,最璀璨的是星辰,最绚丽的是萤虫,最荒诞的是罗罹建立在废墟之上的蒸汽朋克之城冒着白色蒸汽的小车有序地在城内的小道上行驶。笛笛鸣叫的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