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代知道犬夜叉脑回路很直,干脆直说,“但实际上,他们只是离不开你的药汤而已。”
“啊?”
田代眼神温和:“不得不说,你做的药汤滋味很好。
可药屋较远,侍女从药屋提着食盒送到主屋,热气都消了大半。
西造院离主屋近,把厨房安在这儿,就能吃到热的药汤了。”
犬夜叉服了,敢情为了吃口热乎的,贵族就能大费周折?
“只是为了喝汤就……”
犬夜叉觉得不可理喻。
田代颔首:“贵族天然是贵族,不事生产却坐享所有,自然会无所事事。
无事可做就想满足口腹之欲,也在情理之中。”
说话文绉绉的,犬夜叉勉强听懂。
田代的意思是让他尽量抓住贵族的需要,以谋求精进医术的机会。
不然,闲下来的贵族有的是时间和法子跟他耗,他太小了,别想赢。
末了,他留下了一些纸张:“书籍贵重,更是田代家的祖产,我无法给你。
这些都是我抄录的药材和大洲的古方,听说你在识字了,那总会用到的。”
“好好学吧,犬夜叉。”
田代很快走了,而本该送往药物的食材流水般送入西造院,问就是谁谁谁身体不适,需要药汤做调理,犬夜叉嘴角一抽,知道贵族又在骗人。
算了,就当不知道,至少锅子和大勺回来了。
于是犬夜叉掌起了勺,在灶上舞得欢快,日夜与火焰作伴。
他挥舞长勺就像挥刀,因身体幼小,往往要带动全身的力量一下下翻药,没多久就把全身每一寸肌骨都锻炼了个遍。
此外,他还日常肢解食材,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在实践中逐渐摸透了生物的经络、骨骼和肌肉,做多了甚至能一眼看出猎物的要害。
日复一日,他借着做药汤的契机花大量时间打磨身体,同时以身体力行的方式去记住每一个药材名,熟悉每一个方块字。
他发现了,他不是学不会字,而是用错了识字的方式。
他习惯了用身体去记住一切,总是在反复挨打中学得很快,急智也全用在了战斗上。
因此,安静坐在案前读书的方式不适合他,适合他的是在大量实践中识字,而厨房几乎是不二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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