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杀像污介。”
这里“搭”
这一动作,“污”
这一名物以外,还有“像污介”
这一种语法,都是值得记述的。
我们平常以为这种字义与文法是极容易懂的,至少是江浙一带所通用,用不着说明。
这在常识上是对的,不过你也不记我也不记,只让他在口头飘浮着,不久语音渐变,便无从再去稽查,而不屑纪录琐细的事尤其是开一恶例,影响不只限于方言,关于自然与人生各方面多不注意,许多笔记都讲的是官场科名神怪香艳,分量是汗牛而充栋,内容却全是没事干干扯淡,徒然糟塌些粉连纸而已。
我想矫枉无妨稍过正,在这个时候我们该从琐屑下手,变换一下陈旧的空气。
这里我就谈到第二问题去,即名物,这本来也就包括在上文里边,现在不过单提了出来罢了。
十二三年前我在北京大学出版的《歌谣周刊》第三十一期上登过一篇《歌谣与方言调查》,中间曾说:
“我觉得现在中国语体文的缺点在于语汇之太贫弱,而文法之不密还在其次,这个救济的方法当然有采用古文及外来语这两件事,但采用方言也是同样重要的事情。”
辞汇中感到缺乏的,动作与疏状字似还在其次,最显著的是名物,而这在方言中却多有,虽然不能普遍,其表现力常在古语或学名之上。
如绍兴呼蘩缕曰小鸡草,平地木曰老弗大,杜鹃花曰映山红,北平呼栝蒌曰赤包儿,蜗牛曰水牛儿,是也。
柳田国男著《民间传承论》第八章言语艺术项下论水马儿的名称处有云:
“命名者多是小孩子,这是很有趣的事。
多采集些来看,有好多是保姆或老人替小孩所定的名称。
大概多是有孩子气的,而且这也就是很好的名字。”
我的私意便是想来关于这些名字多说些闲话,别的不打紧,就只怕实在没有这许多东西或是机会,那么这也是没法。
至于风俗,应说就说,若无若有,盖无成心焉。
这样说来,我倒很有点像木华做《海赋》,只“于海之上下四旁言之”
,要紧的海倒反不说。
儿歌是儿童的诗,他的文学价值如何呢?这个我现在回答不来,我也恐怕寥寥的这些小篇零句里未必会有这种东西。
总之我只想利用自己知道得比较最多最确实的关于绍兴生活的知识,写出一点零碎的小记,附在儿歌里公之于世,我就十分满足了。
歌词都想注音,注音字母发布了将二十年,可惜闰母终于还未制定,这里只好借用罗马字,——序文先写得了,若是本文完全注好,那恐怕还要些时光,这序可以算作预告,等将来再添写跋尾罢。
民国二十五年四月三日,于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