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看来也是个比较心善的人,他叹了口气对常胜说:“常公子既然没钱,按理本店是不能接待的。
可是现在天色已晚,若把公子撵出去未免不近人情。
既然公子是来京看长辈的,想必不会拖欠店钱。
今天就暂且住下,明日公子进城见了长辈借些银两会账就好。
只是本店本小利薄,咱们先小人后君子,公子需将这包裹押在本店,等公子会账之后再还给公子。”
“那可不行,这是我家祖上传下来的宝贝不能离身,要不我给你写个欠条。”
周围的人闻言纷纷指责常胜:“你这黑大个真不懂事,人家掌柜的为你着想你还不领情,没钱住店典押物品这是规矩,人家又不要你的。
还传家宝,谁会把传家宝背在身上到处跑哇。
你还是听掌柜的把包裹压在客栈吧,不然的话,你今晚就得睡到野地了。”
常胜一听又急又怒扯开布包喊到:“真是传家宝,你们看。”
蓝星仔细一看只见常胜手中是一杆丈八钢枪,只见这钢枪通体纯钢打造,硕大的枪头像一把短剑竟然长达两尺有余。
枪尖光华四射犹如一道闪电般夺人二目,两道血槽从尖端通到吞口处的虎嘴里,那枪头的两侧开刃极为锋利,从蓝星的角度来看,只看见开刃处闪着一点星芒。
这杆长枪的枪杆上用错金工艺刻画着复杂的金色花纹,那工艺精湛到了从表面看这些花纹像是长在枪杆上一样。
在那长枪的尾端一一直一尺长的菱形透甲锥,这透甲锥一看就是锋利异常,现在长枪被常胜戳在地上,常胜都没用力这长枪底端的透甲锥竟然已经有一小半陷进地上的青砖里。
更为让人瞩目的是这长枪的枪缨竟然是明黄色的,要知道这个颜色可不是一般人敢用的。
有道是行家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其他人看这杆长枪只是看它漂亮,而蓝星看这杆长枪却知道这绝对是一杆上阵杀敌的神兵利器。
这长枪从头至尾无一处不是为杀人而设计,就连粗大的枪杆也是可以当成棍棒横扫千军的。
蓝星虽然没有把长枪拿在手中,但也知道这枪分量不轻,再看那血槽中黑紫的颜色就知道,这杆长枪在当年定是饱饮敌人的鲜血,否则不可能是这个颜色。
蓝星对这个常胜起了好奇之心,决定帮帮他。
“掌柜的,这位兄的店钱我出了。
拿去,饭菜尽管端上来。”
“好嘞,谢谢这位公子,您二位满座饭菜这就上来。”
常胜连忙道谢,蓝星摆摆手说:“天下游子皆兄弟,互相帮衬是应该的。
常兄可否让小弟见识一下你家的传家宝。”
“这个自然,只是这长枪沉重兄弟要小心。”
蓝星接过长枪掂了掂,这枪果然够重蓝星估计至少有百斤左右,能用这杆长枪的必然是天生神力之辈,否则别说是上阵打仗光是扛着就够累人的了。
蓝星仔细看着这枪,终于在枪缨掩盖处发现一块用黄金制成的铭牌,那铭牌用的居然是龙纹,铭牌上刻着三个字“常遇春”
。
蓝星心中一动,对常胜的身世有了些揣测,他把长枪包好还给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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