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来自京市军区,其中有一个中校,四个少校;
而另一方是两个商户,虽说在这京市算不上什么大商大户,但其中有一个背景却颇深,连市公安局副局长都为他站台。
“老侯,你到局里没有?”
电话那头传来了市局副局长的声音,办公室里虽然开着空调,但侯自军他额头还是在冒汗,急忙回道:“到了,到了,陈局,你有什么指示?”
“你们辖区今晚这起打架斗殴事件,影响极为恶劣,已经惊动了部里的领导,所以你一定要依法严办,做典型案例来办。”
陈局在那头说道:“另外,不管打人一方背景有多深,在审期间,绝不允许他们与外界有任何联系。”
“还有,你们那边做好初步材料以后,就将材料和人犯一并移交到市局里来,由市局做最后审查,然后移送检查院。”
陈局的话听似没有任何问题,但混迹官场几十年的侯自军还是听出了一点猫腻——
人犯。
按办案流程来说,只要法院还没做出最后的量刑定罪,犯罪嫌疑人是不能被称之为犯人的,更何况对方还是现役军人,应该第一时间移交给军队保卫部门处理。
但陈局现在却直接将打人的一方称之为人犯,直接给定了性,也许是一时口误,也许是有意为之,如果是后者——
侯自军就要重新考虑所谓的“从严”
和“典型”
是不是就不仅仅是字面上的意思了。
“我知道了,陈局。”
侯自军只能先满口答应。
不管有怎样的猜疑,他都不可能把这份猜疑放到台面上来说——
做官嘛,除了能力以外,还要有悟性,悟领导的意思。
挂断了电话,侯自军陷入了沉思,如果他按照陈局的话去做,看似对他这个分区局长一点坏处都没有,其实不然——
一旦他真的按典型案例的材料来做,然后上报给市局,可最后如果没做成,那背锅的可就是他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