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穿好了,郑思怡吐了口气,好像穿个鞋是件大工程。
沈墨把保时捷车钥匙放桌上。
原本想第二还的,为了考核任务方便,沈墨多用了一。
“咦,我还以为你会多用几呢。”
郑思怡,“你要是喜欢就多玩几,我买了新的代步车。”
“不用了。”
沈墨住在近郊,部分路段路况不好,随时剐蹭地盘的感觉,开起来提心吊胆。
讲真,驾驶体验不怎么样?
所以钱是男权。
如果车是沈墨的,或剐蹭了赔得起,哪会提心吊胆。
“随你。”
郑思怡也不勉强。
楼下。
香槟色四个圈R8。
这就是郑思怡的代步车?
只能富人理解的低调和沈墨不一样,贫穷限制了他的想象力。
郑思怡道:“你打算怎么回去……算了,我载你一程。”
“不会耽误你的约会吧?”
郑思怡穿得蛮正式的,还特意换了高跟鞋,八成是有约。
“没关系,一个碧池,让她等等无所谓。
不,不定她会故意迟到恶心我,哇,以她的个性真会这么做。
不行,就算你让我载一程,我也得在附近兜两圈——这叫先下手为强。”
沈墨:( ̄ェ ̄;)
还能什么呢,上车吧。
不用沈墨开口问咋回事,郑思怡嘴叭叭叭出前因后果。
同是富N代的圈子,有唐芊芊这样的闺蜜,自然有互相看不爽的对手。
郑思怡就有这么个死对头,两人住在一个别墅区,上一个学校,从针锋相对,又奈何不了彼此。
“所以——有个讨厌你,你讨厌的人请你吃饭,那你干嘛要去啊?”
要郑思怡缺一顿饭钱,打死沈墨不信。
郑思怡道:“不这样,我怎么当面损她?”
搁这儿你们在“夺笋”
呢。
“停停停,差点坐过头了。”
八卦这东西,真的是男女老少皆宜,吸血鬼也不能面熟。
郑思怡停车,探头看看南城分局的牌子,又狐疑地看着沈墨,道:“沈墨,你这不会是来……投案自首的吧。”
这话把沈墨给整无语了,“我哪点像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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