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家的暗探似乎无孔不入,行宫之内立夏宣诏的消息怕是早已到了本寨,如今他执掌司家,不可能不知这消息。
李崇琰先是愣了愣,片刻后明白她指的是什么,便忍不住唇角与眉梢俱皆飞扬。
不轻不重地照着怀中姑娘的腰间捏了一把,惹得她朝自己怀抱的更深处躲了躲,他才笑得欣喜又恶劣地咬着她发烫的耳廓,恶声恶气地将嗓音压得更沉。
“只要有人别欺我不能下山,混蛋兮兮地转头就跑,那我就不会难过。”
对那位名为他“父皇”
的人,他很难生出什么孺慕之情;而他也知道,那人当亦如是。
自他的生母过世后,那个男人仿佛一直不知该将他置于何地。
多年来他在各军中辗转,空背着一个“皇子”
的头衔,铁血戎马的履历却如任何一位同袍无二。
他曾有的一切,都是自己在烽火狼烟中一刀一枪拼回来的,这是他恣意立于天地之间的底气。
便是“那个人”
能一道口谕抹去所有,他也能再一点一点拼出新的荣光。
立夏的行宫封王,对他来说只是遥远的京城中一次需要关注、却与己无关的动向罢了。
真要说难过,怀中这混蛋投喂了一盒子糖之后无端潜逃,才是真真能叫他伤怀的事。
见心虚的顾春愈发紧紧地窝进自己的怀中,环在自己腰后的柔软双臂不安分地扭来扭去,李崇琰心中郁结了两个月的那口老血终于化开了。
“再说一次,”
他在她发烫的脸颊上轻轻咬了一口,带了隐约幽香的甜蜜滋味叫他忍不住舔了舔,“还跑不跑了?”
顾春轻咬下唇侧头躲开,须臾过后,待周身轻颤已歇,这才轻声道:“不跑……”
话音未落,有冰凉的细细刺痛同时没入李崇琰的后肩与腰侧,叫他顿失力恃。
偷袭得手的顾春毫不犹豫地溜出他的怀抱,一口气跑出老远,头也不回地丢下一地连珠炮:“不跑才怪!
王八蛋!
回去我就给银针淬毒!
再胡乱占人便宜你就会死得透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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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春是光化二十六年自原州跋涉千里到的团山,那年她九岁。
虽有她母亲临危托付的一位奶娘领着她出了原州,可当她最终在屏城见到叶逊时,是孤身一人的。
那时叶逊只简单问了几句,她也只就着叶逊的问话答了,可当年在场的本寨大人心中都约莫有数,这妹子绝不是省油的灯。
一个九岁的小姑娘,在半道被奶娘丢下后独自一人行了两三百里,其间会遇到多少险恶与叵测……她竟硬生生凭着一半运气与一半稚嫩却机警的小聪明,全须全尾地寻到了叶逊面前。
一开始叶逊曾担忧她心中难免愤世嫉俗,可她很快便融入了本寨的生活,像此间所有的孩子一样恣意生长,却又较那些孩子多了些柔软圆滑,这才让叶逊渐渐心安。
叶逊曾对叶盛淮感慨过,虽只短短八、九年,可顾春的父母将她教得极好,让她在任何处境下都能向着光,活得朝气蓬勃,心思玲珑又坦荡。
顾春是什么样的姑娘?
察言观色、见风使舵、趋利避害、弃车保帅……
老子当年就是靠这些招数才活着到了本寨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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