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要想和安德烈同居的想法告诉他,他高兴地把我抱起来,在屋里转了好几圈!
我说,你至于高兴成这个样子吗?
安德烈放下我,满眼喜悦地告诉我:他认为我们早该在一起了,就是他不敢提出来。
现在,我们要考虑往哪里搬家了。
安德烈有些想让我搬到他那里去,可是,我倒觉得,安德烈过到我这边更合适。
一来他那边的邻居有黑人,印度人什么的,他们的生活习惯我不太适应,再者,安德烈和他们也没什么来往。
而我这边的巴沙,达里克他们都和安德烈比较熟悉,他在这边更加适应一些。
还有我那架钢琴也不能总搬来搬去的。
搬家时感觉安德烈也没什么东西,他自己有一个冰箱需要搬过来,剩下的就是些衣物了。
我们宿舍厨房是配冰箱的,安德烈当时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可能他觉得自己屋里空,就买了个冰箱。
安德烈有几套西装,十几件衬衫领带什么的。
这些是最占地方又无用的了。
安德烈倒是对这些衣物打理得很精细,把他们都装在袋子里挂在衣柜里。
他几乎常年也不穿这些。
剩下的就是运动服,和一些日常便装了。
他的书还不少,除了从图书馆借的还有他自己买的,比我的足足多出十倍。
他的书一来,把我书架上的毛毛熊和小瓷玩偶都给挤跑了。
原来,我们各自居住时都觉自己的房间很空旷,可是搬到一起才发觉锅碗瓢盆的,谁的东西都不少。
我的房间一下子被塞得满满的了。
收拾停当,我们洗去搬家的灰土,坐在床上欣赏我们俩的劳动成果。
安德烈得意地说:
——“琳娜,这回你再也赶不走我了!
因为,除了这里我没地方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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