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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第3页)

至君侯铸刑鼎,晋人始知刑律。”

这番话实事求是,没有夸张和偏颇。

“公子所言确为实情。”

林珩的神情未见变化,手指停下动作,示意楚煜继续。

“君侯雅量。”

楚煜笑容可掬,赞赏发自内心,犀利言辞却不见收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刑律如此,况商乎?论战,晋有虎狼之师,携灭国之势,纵横西境威服诸国。

论商,晋不及越。

越商行走天下,与齐商不相伯仲,齐名于诸国。

越有商律,多国奉行,齐、楚乃至上京皆有仿效。”

话至此,楚煜拾起桌上的竹简,也不合拢卷起,而是直接捧在双手,起身送至林珩面前。

“商入城有税,市货有规,争执有罚。

税赋几何,以物或钱,种种皆有成文。”

行至林珩面前,楚煜隔着桌案落座,推开碍事的笔架,反转竹简,将上面的内容呈送至他的眼前。

这番举动未必失礼,却透出几分急切。

源于本心也好,故作姿态也罢,林珩一眼扫过竹简,很快被上面的内容吸引。

一卷竹简自然无法写满整部商律。

楚煜提炼律条,摘录出部分,对精髓简单概括,已是足够吸引眼球。

“凡越地,无分商旅,循。”

“税以钱物。”

“商有争执,罪轻罚钱货,再犯肉刑,杀人劫掠抵命。”

短短几行字,林珩看了一遍又一遍。

楚煜分明去过商坊,也见到立柱上的文字。

这几条是针对性落笔,既表明自身优势,也不会在未敲定决策前泄露更多。

大争之世,大国求贤若渴。

越有制定律法的人

()才,有延用数百年的成法,影响波及南境诸国,连宿敌都争相仿效,足见其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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