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选择投降,“吃饭。”
说着径直走到餐厅坐下,佣人已经将菜品一一端上来了,叶姝看着满桌子的菜系,不禁感叹,这未免也太夸张了点吧,三个人吃得了这么多的菜吗?这不是浪费吗。
宋淑曼安排她坐在席锦烨的身边,她明白什么意思,这用意谁都能看得出来,坐在气场这么强大的男人身边,她总归有点不自在。
反而相对席锦烨来说,就显得自然轻松多了,欧式风格的餐桌前,坐姿端正优雅,男人周身散发着一种不言而喻的矜贵,头顶的灯光打下,洒在他得体的西装上,像是加冕。
享受美食的期间,他几乎没什么话可说,自顾地吃着饭,喝着汤。
倒是,宋淑曼一直想要撮合两人,饭桌上一个劲地找话题聊天,奈何她这个儿子就是不上道,只顾着自己吃,真是枉费她特意安排两人坐在一起。
“姝姝啊,来吃这个红烧肉,咱们家厨师的手艺很不错的,很会做苏城菜的,我知道你最喜欢吃偏甜口的红烧肉,多吃点,你太瘦了。”
叶姝微笑着回应:“谢谢宋阿姨。”
“不要跟我说谢谢,我跟你妈是最好的姐妹,要不是我想让你当我儿媳妇,我早就让你叫我干妈了。”
宋淑曼喊着筷子,讪讪的笑着说:“我啊,想听你直接叫我妈,嘿嘿。”
叶姝一口红瘦肉差点没噎死。
三年前宋阿姨把她带到余山席家老宅的那天,她还历历在目,当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压根也没跟她商量,打了个她措手不及。
宋淑曼对他们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位就是叶姝,我选中的儿媳妇,今年18岁,来沪市上大学,鉴于目前还不够法定结婚年纪,先让两个孩子签署一份结婚协议吧。
’
丁鹏是个酒鬼。丁鹏也是五个孩子的父亲。你没看错,确实是五个孩子四女一男,女儿个个漂亮,儿子别哭了,过来了过来了,不好意思,一会儿再写简介,儿子哭着要奶呢,话说金鹤奶粉二段泡的时候和水的比例...
日常万更,下本渣了对心上人说不出话的外交官前夫,右上角作者专栏,来个爱的收藏哦本文文案作为准嫂子,门阀女家主清欢撞破了夫弟绑架穆家庶子穆云琛,欲行断袖的丑事。然而不明真相的少年穆云琛醒来却对...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
投胎而来,成为被拐卖到山里的孩子,把养父母一家都克死之后,雪衣在村民们幸灾乐祸的表情下,用全部身家换了一间瓦房,两三鸡鸭以及几亩薄田。作为异世界的魔祖,两次量劫过后,雪衣彻底厌倦了打打杀杀。她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