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志谦每次出差,不管多早,我都要起来为他做早餐,然后拥抱、接吻,缠绵再三才肯让他离去。
现在,一切已经习惯,反正走了还会再回来,有什么好留恋的?
我继续睡,直到手机闹铃大作。
我操起手机真想扔到墙角。
虽然眼睛有点涩,但我还是看见手机上有一条短信:“锦诗,今日气温骤降,注意添衣,你那件粉红色羊绒大衣看起来很保暖,而且样式大方美观,实在适合今天这样的天气。”
是余绍明!
我一下清醒过来,心胸中顿时涨满了粉红色的喜悦,似乎天地间也洋溢着看不见的粉红色磁场。
那件粉红色大衣,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绍明时穿的,没想到他倒记得如此清楚。
不像志谦,因为从不留意我,件件旧衣裳他都觉得似新衫,唯独我这个人是旧的,百看百腻,毫无新意。
上了年纪的女人就是这点贱,还不知道对方心意,一条短信,就高兴如此,立即身轻如燕,翻身下床。
要知道平日,起床是我开门七件事中最难一件。
看到志谦为我温好的牛奶,用小火蒸着的奶油馒头,我心里又陡然升起一种羞愧的罪恶感。
但是,想到余绍明那张英俊异常的面孔,这份自责又被我转瞬抛到了脑后。
不由自主,鬼使神差,我竟又开始涂脂抹粉。
妆化到一半,我心里有小小声音反复询问:缘何如此仔细粉饰自己?费时费力,讨好的是谁呢?
——余绍明!
这个答案再浅显明白不过。
为什么恒久以来,女性总要靠一管口红,一盒胭脂度日?
女为悦己者容!
毫无疑问,为着吸引异性!
化妆品永远不会滞销。
我叹口气,女人都不能免俗,为着在心仪的异性面前能够红粉菲菲分外可爱,不得不修饰再三。
那小声音又问:你已有陈志谦,为何还为其他异性欢欣雀跃,春心荡漾?
我只得对着镜子,歪头苦想:人生苦短,应及时行乐。
今时不同往日,不是男性见了女性皓腕一截,就必须以身相许。
我不过陈志谦女友,并非他妻子。
如果有更投缘、更心动之异性,能够予我更多爱、更多关注,为什么不能换呢?
现在谁没有离过一两次婚?换伴侣尚且如此容易,何况换男友!
那小声音十分担忧:锦诗,你已有二心!
可怜志谦对你至死不渝。
我听见自己讪笑:至死不渝?陈志谦已经连多看梁锦诗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
倘若真至死不渝,不过因为还未遇到更好更合其心意的。
一旦有了,梁锦诗也不过一件过时的旧衣服,即刻可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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