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社会最底层的贫民。
他们以乞讨为生,没有自尊、没有落脚之地,甚至大多数都没有户籍。
乞丐死了,就是死了,就是被人打杀了,也不会有人替乞丐鸣冤。
死后多数都被丢在乱葬岗,少数几个幸运的,也不过就是勉强入土为安。
闻叙幼年时,见过太多太多莫名其妙死掉的乞丐了,正是因为见得太多,他才会清楚,因为身处社会最底层的卑微,所以乞丐是这世上最会察言观色、洞察危险的群体。
人命如草芥,而乞丐的命,连草芥都不如。
修仙界虽繁花似锦,但这世上永远不缺穷人,也不缺行乞为生的乞丐,闻叙在阆苑城中,就见过不少乞丐。
“你的意思是,我们去雾山村附近找乞丐打听消息?”
闻叙摇头:“不需太过靠近的地方,若雾山村真有灾厄,乞丐必然躲得远远的。”
卞春舟被电视剧荼毒许久,思维方式暂时还没完全跳脱出来:“那万一,那邪修穷凶极恶,抓乞丐喂食玉骨合欢树的邪种呢?”
“不会的。”
闻叙当即否认。
“什么不会的?”
闻叙笑了笑:“你还记得,我们救下的那名男子吗?能叫青楼的打手看中,他的容貌应当生得不错吧?”
卞春舟听懂了:“哇去,这年头邪修还挑三拣四上了,瞧把他能的!”
闻叙没说的是,乞丐风餐露宿、朝不保夕、形容狼狈,邪修就算是再不挑剔,也不会选乞丐当邪种的寄生体,但这些话,就没必要告诉春舟了。
至于陈最,他根本不耐烦动脑筋,一听只是简单的打听消息,便立刻没了兴趣,这会儿已经出去练刀了。
三人回城修整半日,便出发去了阆苑城的西边。
考虑到雍璐山弟子的校服实在太过显眼,陈最又实在不是打听消息的料子,卞春舟和闻叙便决定分头行动,只是卞春舟有些担心闻叙的眼睛:“真不用叫陈最最跟着你吗?要不,我们还是一起行动?”
“太明显了,你装作富贵小公子出行,带上陈最当护卫,必不会有人怀疑,但我一个瞎子,装算命还带这么强的护院,这不是摆明了不正常吗?”
“好吧,那你要是有事,记得立刻用传讯符。”
闻叙已经把戴在手上的储物戒摘了下来,用绳子挂在了脖子里,闻言便拍了拍胸口:“放心,我师尊有送我保命的手段。”
哇,不愧是神龙,卞春舟这下真的放心了,便穿着一身锦绣衣衫,带着沉默大块头强壮护卫招摇过市去了。
闻叙感觉到两人离开,在街角停了一会儿,转身进了一家客栈,没过多久,他便穿着一身陈旧的落魄青衫,提着一个破旧的沉木箱子,在城西最破败的贫民窟门口摆了一个义诊的小摊子。
没错,闻叙并没有装瞎本色出演神算,反倒是扮作了一个江湖郎中。
至于他眼睛上蒙眼的缎带,自然是被好好收在了储物戒中。
修仙界的神奇手段非常之多,只要有钱有能力,哪怕只是凡人,也可以百病无忧、长寿安康,但前提是得有钱有权,不论是在凡人境还是修仙界,处于底层的人,永远是饥寒交迫、困顿不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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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叙脸上稍稍做了易容,他记不住自己脸,甚至对美丑没有任何的概念,所以他用灵力改变了肤色,加重了黑眼圈,散乱的刘海又遮盖住小半张脸,看着就是个行走江湖的普通潦倒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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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么一改,倒是跟这整片贫民窟街区完美融为一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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