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华望着香气四溢的水煮粉条,直咽口水。
明明才吃饱的他,可在看到香气四溢的羊肉粉条后,馋得直吞口水。
眼角余光瞥见小树、小草仰着头,双眼滴溜溜地望着煮粉条的林隐,很是喜欢这两个长得乖巧可爱的孩子的他,对林隐说道:“林兄弟,你家小娃好像饿了,要不你也煮一碗粉条给他们尝尝。”
林隐本想婉拒,可看着双眼冒光,一副馋得流口水的小树、小草,不忍拒绝的他点头应道:“好,我在此谢谢东家的慷慨邀请。”
他转身面对锅,继续煮粉条。
而在那边忙着捞粉条的三个庖厨望着煮粉条的林隐,都伸长了脖子,看林隐是怎么做粉条的?
说来也好笑,刚才他们分明嫌弃比他们小的林隐,所以看不起林隐的厨艺。
可这会儿尝到“甜头”
的他们,知道自己这次看走眼了,所以渴望学到林隐怎么做水煮粉条的他们,伸长了脖子,观望林隐怎么做粉条。
林隐虽然很疼爱小树、小草,但他也不会没有边界感,他虽然给两个孩子的粉条里面加了羊肉,但加的极少,让两个孩子尝尝羊肉的味道就行了。
不过闻着羊膻味极重的羊肉,他实在不知道,这羊肉有什么好吃的?
吃这羊肉,还不如吃猪肉呢!
至少没有饲料喂养出来的猪肉,肉质软糯,鲜香可口。
特别是红烧肉,啧啧……光想到红烧肉的味道,他就忍不住咽口水。
果然久了没吃猪肉,都开始想念猪肉的美味了。
他把煮好的羊肉粉条分成四份,分别递给锦华、小树、小草以及君屿。
小树、小草是一点儿也不拘礼,接过粉条,谢过锦华后,拿起筷子开吃。
从来没有吃过粉条的两个孩子把粉条吸的吸溜作响,逗得林隐眉眼都笑弯了。
对比起两个小孩来,君屿和锦华就好像是从世家贵族走出来的人一般,吃东西都透着一股子优雅,尽显大家风范。
养眼是真养眼,但林隐不敢盯着君屿看,不然显得没礼貌。
他垂眸,掩去眼中的欣赏,随口对锦华说道:“东家,这羊肉里面,其实可以放几味香料,压下羊肉里面独有的羊膻味。”
“嗯?”
锦华眼中瞬间亮起一道明亮的光芒,他直视林隐,激动地追问道:“加什么香料?“
心脏不由得砰砰狂跳,难道林隐知道望月楼的独门秘方吗?
不怪他如此兴奋,因为望月楼的羊肉就没有他们炖的羊肉的羊膻味大,所以很多人不顾路途遥远,也要去望月楼尝尝望月楼的羊肉。
他以前也假装成食客,前去隔壁镇尝了一下望月楼的羊肉,没有很浓的羊膻味,只剩香气四溢的羊肉,吃起来味道鲜美,令人欲罢不能。
林隐虽然注意到锦华的激动,但他也没有多想,而是笑得有些腼腆,“那个,东家,这毕竟是独家秘方……”
他后面的话虽然没说,但身为商人的锦华立马反应过来,一副我懂的表情,“林兄弟,只要你说的香料真的能压羊肉的羊膻味,你要多少,你尽管开口。”
“东家,你真是太客气了,看在我们合作的份上,不多,就收你一百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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