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采薇今天穿上了新衣服,戴着金镯子,头上还插了两根金的发簪,甚至耳朵上边还戴了一对珍珠,看起来光彩亮人的,像是大户人家的富太太。
林采玉抱着林采薇的手:“哇塞,二姐,你的手上戴着这金镯子是实心的吧,这得不少银子吧,姐夫可真疼你,你可算是我们姐妹中的第一人了吧!”
林采薇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林采红摸了摸自己头上那根银色的发簪,怎么就林采薇是她们姐妹中第一了?
她这个做大姐的才是第一个戴上发簪的吧,林采薇不就是有个金的么,至于么。
林采红的这个发簪是当年成亲的时候郭平安家打的,这都已经过去多少年了。
以前她为什么会想着嫁给郭平安了,还不是因为那时候我在家里穷呗,缺衣少食的,再加上古板的父亲还重男轻女的,她们姐妹几个都过得很苦。
家里的物质匮乏。
能吃饱穿暖都奢望。
衣服从来都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然后再传给下一个。
这样的苦日子林采红过得够够的了。
她知道父亲清高,想要把她们姐妹都嫁给读书人,但是读书人那又怎么样呢?
她们父亲也是读书人,甚至还是秀才,但家里还不是时常穷得揭不开锅了。
嫁给读书人要有什么好?一人读书,全家遭殃。
她还记得她以前的一个小姐妹就是嫁给了一个读书人,后来怎么样呢?自己在家里面天天下地干活挣钱来养着自己的官人去考试,直到现在她家官人连个秀才都还没考出来。
吃糠咽菜,小小年纪就已经沧桑得不行。
那种日子她打死都不会去过的。
所以后边她才会选择嫁给郭平安。
事实也证明她的选择是对的,郭平安家虽然是皂吏,但是他家至少吃饱穿暖,过得小康,几乎天天都能吃到荤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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