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采薇不接,反而又后退两步跟刘大嫂保持距离:“我家官人也给我买了金镯子,我自己就有,没必要拿别人的东西,刘大嫂,你哪里拿的再送回哪里去吧,不然闹开来了咱们都没脸。”
刘大嫂不信林采薇有金镯子。
还以为这是林采薇的推托之词呢。
还把这镯子在林采薇面前亮了亮:“林妹子,你看这手镯,金晃晃的多么可爱,常青云就是给你买了镯子,也是银镯子吧,那个可不能跟金的比!
这金镯子可贵了!
就这个就要十几两银子了!
十几两银子可够一家子一年的开销了……”
她话还没有说完,林采薇把自己的衣袖捋了捋,把金镯子给亮了出来。
本来她是不想要炫富的。
金镯子买回来了之后常青云时常怂恿她说买了就是用来戴的,她带着最好看之类的话。
这不爱美之心上来了,她也就戴了。
但是怕别人看见觉得她招摇,她平时都是用自己的衣服给遮住,没想到连刘大嫂不信非得看,那就让她看个够吧。
“喏,真的有金镯子,我这金镯子是实心的,花了几十两银子呢。”
刘大嫂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被那金闪闪的颜色给晃住了!
金镯子!
实心的!
她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常青云可真是够舍得的。
开了这家店竟然赚了这么多的银子么!
关键是赚了银子之后,竟然还舍得给林采薇买这么贵重的金镯子。
...
天地间凶神当道,恶人纵横,杀人放火成仙佛,恶贯满盈坐朝堂!我要为群仙立法,为众生设狱,厘清善恶,各有所报,各有归处!...
记得看下面阅读须知1芈陆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篇升级流文里的配角。而男主是个名为斛律偃的美强惨小可怜,在十四岁那年被斛律家的人送上祭祀台,并被挖了眼割了舌废了手和脚。芈陆以灵魂的状态看着斛律偃以...
月烑上一世什么都靠自己,吃苦耐劳殚精竭虑,终于一步登仙。可惜大限已到,陨落了重生之后,她立刻总结了失败的经验教训。认识到关键问题在于太勤快了所以这一世,她励志好吃懒做。...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接档文女主靠金手指横行七零穿书本文文案田明依作为一个有前世记忆的娃娃,唯一的庆幸就是,幸亏她穿越的是平行世界的六十年代,不然她真得崩溃。幸福的日子没过几年,就发现她堂姐看她的眼神越来越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