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高下立判了,现在让丹歌子规选择,他们宁愿一直在荒原里待着,也不想再返回这里来了——人们一度以为的归宿,它的真实远比外面更加不堪。
两人大概把四周都打量过了,却并没有在看到五兔九兔十兔的身影,两人对它们的行踪颇为疑惑,就在他们心系这些兔子的时候,关于兔子的消息,就传来了。
借助于子规手臂上的那一个兔子足印,十兔清晰的声音从其中传出,“不要纠结在原地,立刻离开这里,有能力就把那一群凡人也带走,带他们到最近的城镇。
如果在一刻钟内不能劝说他们,你们就要先行离开。”
“喂?喂!”
子规试着说话,却没有试图的回应,“敢情只是个收音机,我还以为是个对讲机。”
他吐槽了一番,转向了丹歌,“怎么办,那一群人怎么劝走?”
“我们是有铺垫的!
你还记得那个‘兔子来了’吗?”
丹歌笑吟吟地看着子规。
“哦?什么意思?”
丹歌就将周密的计划讲说一遍,他让子规装作慌乱的样子立刻跑到荒原,边跑便往身后看,子规脸上带着血迹,就说丹歌已经被兔子杀死,兔子大开杀戒,要杀死全部的人,然后越过人群带头在前面跑,人们大概就会在后面追,把他们引入城镇,就达到目的了。
子规听言赞叹果然这家伙的歪脑经有不少,但对于男主角的选取却并不满意,“你想落得个清闲自在?让我一路从这儿跑到城镇,想得美,自己去,我变成鸟在天上给你指路!”
丹歌摇了摇头,“别呀,你变的鸟儿太小,我眼神又不好,看不着啊!”
子规点了点头表示同情,于是说道:“我可以把鸟身变得大一点。”
“你这人!”
丹歌气鼓鼓,“我今天两次‘兔子来啦’骗了他们,他们对我这声音太敏感了,我一喊,肯定不等我跑上去他们就迎上来了,把我一顿胖揍,耽误事儿是小,毁容了可怎么办?!”
子规闻言直翻白眼,敢情相貌比生死还重要,他却也知道丹歌说得不错,丹歌的声音那一些人已经非常熟悉,无奈只能答应下来。
丹歌施展一个小小的幻术,在子规脸上身上,弄出一些血迹来,这幻术在业膻根那种化腐朽为美餐的幻术面前自然是不值一提了,但糊弄一些凡人,还是绰绰有余。
“好!
走!”
丹歌已变作白鹤,振翅高飞,而子规也钻入地道,酝酿着情绪。
不得不说到底是千年的鸟儿,几乎无不知百行通,演戏对他也是小菜一碟。
子规从通道里出来时蓬头垢面,血迹和灰尘混杂,几乎看不清容貌,身上的衣服也有基础泥垢,宛然一个摔倒在泥地上挣扎起来的着急忙慌的人——他显然在通道里特意打扮过。
他跑着时不时地往身后望,在看到前面有人时,目中出现了一丝明亮,却陡然又被完全的恐惧覆盖,他带着哭腔喊道,“兔……兔子来了!
它杀了我兄弟!”
他跑到人群近处,故意一个踉跄,一抬头,把自己脸上那鲜红的血迹展现在众人之前,然后搡开人群,往森林跑去。
子规卓绝的演技把恐惧瞬间传递给了这一群人,它们往子规的来路看去,还没有兔子的影子,但正因为没有看到,却让他们更加恐惧,它们料想这如果看到了兔子,大概就没命了!
当中的几人看着看着,心里发慌,忽然一个寒颤,就不打算观望下去,扭头跟着子规就跑了起来。
有人动就是好事,一个人动了,其他的几个人跟着就动了起来。
余下了几个还在观望的,他们也不是胆大,而是惦念着留在村里的行囊,里面是他们的钱珠宝首饰。
这些个爱财如命的人还真是壮着胆量往村子那边跑了几步,然后一个急转,扭头就跟着大部队逃往了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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