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敏全军而来,是来找死的,灭了他,咱们一鼓作气,攻克赫图阿拉,建奴经营多年,必定物资丰厚,到时······”
刘招孙呵呵一笑,义父忽悠人的本事还是不错的。
为将者,胆气为先。
只有给这些将官们战胜建奴的信心,必死的仗才能打下去。
();() “抚顺、东州沦陷,皆与奴贼用间有关。
杜松那厮,孤军冒进,在浑河被建奴细作烧了车营,马林那厮,左营火药被人点燃,最后都是惨败。
奴贼这点伎俩,欺得了他们俩个,瞒不了老夫!
幸得刘招孙提醒,现已将建奴细作一网打尽!”
刘綎说罢,转身朝刘招孙使了个眼色。
刘招孙拎着雁翎刀,杀气腾腾。
“人是小十三发现的,交给他处置!”
刘綎这样做,是要给刘招孙机会,一个当众立威的机会。
这半日下来,刘招孙又是射杀建奴哨马,又是擒拿奴贼细作,而且和文官监军也搭上关系。
短短半日,小十三便从那个只懂上阵砍人的莽夫,变得颇具谋略的悍将,更受义父器重。
军中其他义子,自然会对刘招孙产生有些看法。
军中崇尚武力,斩杀奴贼细作,用他们人头来祭旗,便能树立刘招孙威信。
当然,如果这些人头不够,那个正在赶来的一心出卖明军的光海君男人,也将成为立威的工具!
众目睽睽之下,刘招孙握住雁翎刀,手竟有些颤抖。
远距离射杀和近距离斩首,完全是两个概念,给人的视觉冲击感官刺激是完全不一样的。
“快杀了这些鞑子!
等会儿朝鲜兵就来了!”
刘綎在旁催促,众人纷纷朝这边看来,表情却是各不相同。
旁边一个身材魁梧,头发花白的把总,冷冷笑道:
“十三,你昨日坠马,今日又要晕血,不如还是回宽甸,找个女人成亲,莫来丢人现眼了,哈哈哈哈!”
说话的是刘綎义子刘天星,他排行老四,比刘招孙大五六岁,大概是操劳多度,两鬓已是斑白。
此人自幼跟随刘綎,武艺高强,却是性情残忍,平日杀良冒功的勾当,一件也没少做。
刘天星在诸位义子中,实力不可谓不强,然而因其性情阴鸷,平日不受刘綎待见。
此时见刘招孙志得意满,他心中平颇为嫉妒,恼怒之下,寻得机会,便要嘲讽一番。
刘招孙回头瞟刘天星一眼,顿生厌恶。
若搁在平日,被这位兄长欺辱,他只会忍气吞声,如今穿越加身,再加上义父支持,自然不会再妥协退让。
刘招孙咬咬牙,拎起雁翎刀,猛地斩向前面一名建奴细作,大声道:
“四哥骁勇善战,刚才怎不和我一同出去哨探。
建奴精锐巴牙剌就在大营附近,你现在出去,或许还能砍个鞑子首级回来!”
这话分明是嘲讽刘天星胆怯,畏惧建奴。
众人哄笑,刘天星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康应乾出来打圆场:
“两位皆是刘总兵心腹。
建奴不远,当以大局为重,莫要伤和气。
朝鲜兵要来了,那姜弘立留不得,你们准备妥当没有?!”
见监军开口,刘招孙也不再说什么,将刀刃血迹擦干,继续斩杀细作。
连砍三人,刀刃竟崩裂出道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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