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灾祸也就是像我们身上出现的这些眼球形状的红斑一样,一旦背上生出这种红斑,过完四十岁生日以后,血液里面的铁元素就开始渐渐减少。
人的血液呈现红色,就是因为里面有大量的铁元素,如果血液中的铁一点一点消失,那么血液也就会逐渐粘稠,供氧也越来越低,呼吸随之也越来越困难。
到血液变成黄色的时候,人就会痛苦极致的死去,就像活活闷死一样。
而这一痛苦,并不在当代结束,他们会持续下去数十年。
子孙后代虽说不再生有这种红斑,但是血液却依旧缺乏铁元素,到最后跟他们祖先一样,在痛苦中死去。
不过,在迁移到中原以后,他们经过几代人的仔细观察,现了一个规律。
那就是离鬼洞越远,死亡的时间就越晚。
为此他们一直都在不停的迁移。
为了找到彻底破解这种病的方法,剩余的族人想尽一切办法,终于在到了宋朝的时候,找到了一条重要线索。
那就是在黄河出土了一个巨大的青铜鼎,这个鼎是商代武丁时期的产物。
那时候的青铜冶炼技术都是掌握在当权的手中,鼎也是为了记录一些重大的事情而铸造。
而这个鼎上记录的事情是,当代的商王君主武丁曾经的到了一个黄金玉石眼球,据说这只眼球是在一个崩塌的山峰中找到的。
同时现的还有一件赤色的龙鳞。
商王武丁就认为这黄金玉眼是黄帝羽化成仙之后留下来的,无比珍贵,并将它命名为雮尘珠。
于是命人铸鼎留念,青铜的铭文上记录的就仅限于此,再多的信息没有了。”
“扎格拉玛一族本就擅长占卜,他们通过占卜,认为通过这个黄金玉石眼球祭拜鬼洞,就会抵消他们用假玉眼窥探鬼洞秘密的惩罚。
而这枚被武丁拥有过的黄金玉石眼球,在他死后,战乱中几经易手,现在极有可能被某个王公贵族带进墓中,成为了陪葬品,但是再确切的位置却无法占卜。
此时扎格拉玛一族族人已经由刚开始迁移到中原的五千多人,锐减到了不到一千人。
他们早已经被汉民族同化,就连姓氏也跟着汉化。
为了找到雮尘珠,他们不得不分散在各地,在古墓中寻找被陪葬的雮尘珠,这些人有些成为了当时四大盗墓门派中的一员。
当时四个派系分别是丘、摸金、搬山、卸岭,他们一族的后裔多半学的是搬山分甲术,平时是以道士的身份伪装,自称搬山道人。
在此后的岁月中,也不知道找了多少古墓,线索断了续,续了断如次反复,雮尘珠还是下落不明。
随着时间的推移,搬山术日渐势微,人才逐渐消亡,到民国的时候,就剩下了最后以位年轻的搬山道人。
他是江南一带最有名的盗墓贼,只因为使得好口技,天下一绝,当时的人们送绰号鹧鸪少,时间久了,所有人都都忘了他本名叫什么,只称他为鹧鸪少。
他的轻功也是一绝,擅长破解古墓中的各种机关,枪法如神,不止在倒斗行,江湖中也闯下了偌大的名头。”
雪梨杨见他听的入神,随后又给他讲了鹧鸪少疑似雮尘珠在古西夏黑水城的某个藏宝洞里,但是因为他在风水星象这一块一点都不懂,找不到位置所在。
而这个时候族人所剩无几,再找不到,可能部落的血脉就要灭绝了,他不得不求助擅长风水,分金定穴的摸金校尉。
“然后呢?”
胡八壹听得入迷,追问道。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
简介阎王让我五更活,夫人却让我三更死。天武六年,夜半三更时,天空忽然下起了一场红雨,从此这个世界变得诡异起来(豆芽出品,必属精品!)...
所谓虐渣一时爽,事后火葬场,身为他人人生路上的绊脚石,炮灰总是徜徉在火葬场中不可自拔。无忧身为炮灰却是个虐渣小能手,虐遍天下无敌手,让主角们痛哭流涕叫爸爸。渣渣们,爸爸来了...
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大唐天佑四年时,本应该覆灭的唐朝却不知为何得以续了两百年余年,可自此之后,妖魔纵生,天下大乱。自乱世而来的秦白能够通过打铁垂钓烹饪刺绣行医等获得各类神通,即修行诡异法门纸人赶尸符咒蛊虫又历经一个个熟悉但诡异的故事,板桥客栈倩女幽魂画皮河神青蛇画中仙,西游降魔...
一朝穿越,堂堂鬼医特工成红杏出墙却不知奸夫是谁的弃妃被赶出家门在荒郊野外生子。无所谓,娃都生了就养着吧。三年后,听闻爷爷病危,她携子强势归来,惊艳天下。不能修炼的废材她一招制胜。庶出兄妹作恶让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