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郎,你怎么坐在这里发呆?”
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了王金的沉思,王金抬头看去,不出意外,挡在他面前的正是吴风。
十四五岁的少年郎,长的比王金健壮修长,一双浓眉大眼十分炯炯有神,只是外边的衣服却也是惨不忍睹,四处漏洞,而且浑身污垢。
这吴风是个孤儿,每日靠着乞讨过活,偶尔还做一些小偷小摸的勾当。
因为兼职做小偷,所以生活的比较滋润,体格健壮。
他为人还比较讲义气,同情弱小,便聚敛了一些同样是孤儿,组成了一个乞丐帮。
这支乞丐帮在城内的一处破败宅院内落脚,或乞讨,或跟随吴风一起做小偷。
虽然穿的不好,但是不少吃。
生活的比王金滋润。
一次意外让两个人相识。
吴风见王金上有后母欺凌,下有异母弟冷嘲热讽,便时常提议王金离家出走,与他一起搭伙过日子。
王金是魂穿,全盘继承了原先王金的记忆,见到吴风的一刹那,便想起了这么许多。
吴风说话间,一屁股坐在了王金的身侧,伸手从怀中一掏,掏出一个油布包裹的东西,东西散发着热气儿。
“粟团?”
王金眼眸一亮,迫不及待的伸手接过,打开油布里边正是热腾腾的粟团。
金黄色的小粟米捏成团状,散发着热气。
王金顿时觉得肚腹空空,张开口来大口大口的吞吃起来,吃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这时代的日子不好过啊,他穿越来一天了,只喝过两碗薄粥。
这粟便是后世称的小米,小米捏成的团好吃才怪了。
但是此刻吃在王金的嘴中,却仿佛是山珍海味一般好吃。
不容易啊。
“呵呵,大郎,慢着点吃,别噎着。”
吴风怜惜的拍了拍王金的肩膀,笑呵呵的说道。
二人其实要以王金年长,但是王金瘦弱,性格怯懦。
吴风则常年在外,性情豪爽,为人刚猛,自然将王金当做弟弟一般看待。
王金狼吞虎咽的吃完粟团,抬起头来见吴风笑呵呵的看着,不禁老脸一红,“我年过三十,却还需要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接济,真是没脸皮。”
王金心中越发的有自立之心,男儿当自强。
随即,王金又想起自己那个破败又没人情味的家,又见吴风获得自在,还不愁吃喝,不由起了心思。
脱口说道:“大弟,我们一起搭伙过日子吧。”
吴风一愣,随即大喜过望。
他早就有这个心思了,只是以前王金倔强又懦弱,一直没答应。
想不到今天王金居然自己开口了。
心中欢喜,吴风笑呵呵的拍着王金的肩膀,豪气干云道:“大郎放心,有我吴风一口吃的,必定少不了大郎一口。
我们兄弟二人互相扶持,少不得要在这大汉朝闯出一个名堂来。”
在此之前,王金对吴风的印象都是来自于原先王金的记忆,直到这时,吴风的形象才在王金的心中丰满了起来。
“有些历史书上说,汉代之前多出游侠,他们一方面豪气干云,一方面打家劫舍,好勇斗狠。
而这吴风年纪轻轻却拉帮结伙,做了盗贼,未来可能也是游侠一类人。”
不过,王金并没有起厌恶之心,不管做什么,总比呆在那冷冰冰的家中要好许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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